


原标题: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3件,情况属实2件,不属实1件。目前2件已办结完成,1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68:“1.城关区碧桂园杉杉奥特莱斯通往碧桂园三环岛碧桂园国际学校西面沟内私人设置大型垃圾场,倾倒建筑垃圾和沙土,也有稀碎的生活垃圾;2.城关区北环路石沟大桥下面家具厂前面排洪沟内,垃圾成山。”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现场核查,该区域属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土方平衡回填区,并非私人设置大型垃圾场。针对倾倒建筑垃圾和沙土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处置措施,要求其立即组织挖机、装载机、渣土车及洒水车辆对该地垃圾进行铲除、拉运、清理。4月26日至28日,共清理建筑垃圾46车,合计920方,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针对稀碎的生活垃圾问题,青白石街道立即督促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要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临路的两侧用围挡全程围闭,不留缺口,切断所有入沟通道,确保不再有新的垃圾产生,并进一步加强碧桂园物业及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规范处理,严禁随意乱倒垃圾。
城关区北环路石沟大桥区域属于青白石街石沟村管辖,由于清运生活垃圾的周期长,存在生活垃圾堆积排洪沟内现象。针对此问题,青白石街道已督促石沟村组织工作人员对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同时,进一步要求石沟村加强长效保洁机制,每日安排专人对全区域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再有新的垃圾产生。同时加强对辖区河洪道的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河洪道内私搭乱建、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摸,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确保洪道行洪安全。
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青白石街道继续对该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一是督促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立长效巡查保洁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全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加大对青白石区域渣土车辆的监管力度,做好渣土卡口点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北环路石沟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偷倒垃圾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7:“兰州鑫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该公司对外排放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存在夜间生产情况,在场厂区内未进行相应的绿化,未建立弃渣未进行垃圾分类堆存,企业资质不全。”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鑫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注册地为永登县武胜驿金咀村五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345607510F,法定代表人胡**,经营范围为石英砂、煤炭、石英石等及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等业务。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永登县市场监管局、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注册地为永登县武胜驿金咀村五社,但未在营业执照注册地从事砂石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在中堡镇五里墩村二社从事车辆销售经营活动。通过查阅该公司账目信息,未发现有从事砂石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投诉反映的排放废水、造成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等问题。
鉴于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永登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永市监责改字〔2022〕14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手续。永登县市场监管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将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1:“举报人对58号信访件关于甘肃省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和永登茂元工贸有限公司问题的督察答复不满意。该两企业虽然在几年前取得建设环境影响生产批复,实际上该两企业是未批先建,并不断改建扩建。请问是否按生产批复进行建设,已生产几年的两个企业是否取得许可证,企业是拿生产批复许可生产还是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这几年该企业一直正常生产没人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为兰州启阳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武胜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MA71Y1TM3R,法定代表人常**,实际负责人为李*,主营石英砂加工。今年由于武胜驿镇气温偏低加上疫情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起开始建设,2016年10月建成两条年产10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加工生产线及一条石英石预处理生产线并投入生产。2016年12月30日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处以罚款5.314万元。2019年3月29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兰州启阳商贸有限公司石英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19〕013号)。2022年2月27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620121MA71Y1TM3R001X,有效期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改建、扩建情况。2022年4月1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06号),并于2022年4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环永罚字〔2022〕06号),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2万元。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小川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556292053N,法定代表人邓**,主营石英砂加工。今年由于武胜驿镇气温偏低加上疫情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石英石、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发〔2017〕100号),2019年4月至9月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成一条年产10万吨石英石破碎、筛分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生产线,并投入生产。2020年12月30日,该公司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2年2月25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620121556292053N001X,有效期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改建、扩建情况。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在未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前不得投入生产。(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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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269:“永登县城关镇纬三路西头花园旁边人行道处有几家餐饮店,将餐饮垃圾和油污倾倒在人行道上,有恶臭味,蚊虫滋生,长达几年。”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住建局、永登县市场监管局和永登县城关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处人行道存在油污现象,系周边餐饮店丢弃垃圾时遗洒所致。针对此问题,永登县住建局、永登县市场监管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周边餐饮店、商户和居民逐户上门告知垃圾处置相关要求,引导周边商户、居民严格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周边的垃圾箱内,同时与周边商户、餐饮门店签定《承诺书》27份。永登县环卫中心对污染路面进行全面清洗,目前已全部清洗完毕,路面恢复干净整洁。今后,永登县人民政府将健全完善城区保洁和餐厨垃圾回收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0:“榆中县和平镇柳沟河毅德城山上有大车拉土方,尘土飞扬,呛人。”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该地块位于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柳沟河社半山腰,属于集体用地,目前被毅德城项目征用,但未开发,现场有渣土堆存。经调查走访附近群众,拉运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在该地块私自倾倒,造成周边扬尘飞扬。针对此问题,榆中县和平镇政府在通往该地块的路口设置限高杆或限宽桩,杜绝大车偷倒驶入;榆中县执法局联合和平镇人民政府采取机动巡查和设卡检查的方式,加大和平地区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杜绝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行为发生,并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对现场私自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平整场地。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人民政府积极督促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和平镇按时对该地块私自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平整场地。榆中县人民政府将全程跟踪,对榆中县和平地区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271:“城关区定西路三支路长城君通宾馆使用发电机发电,产生的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噪声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的发电机产生。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针对该问题,2022年4月份以来,团结新村街道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均因君通长城宾馆和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各执一词、不予配合而协调无果。
2022年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团结新村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调节,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目前,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72:“榆中县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东山口停车场里面有一摊贩长期摆摊,经常将垃圾和洗衣服的污水倾倒在停车场旁边的河道内,该河道的水是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供给榆中县居民的生活用水,污染了水源。”
此问题经兴隆山管护中心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兴隆山管护中心工作人员4月28日核查,东山口停车场里面有一家餐饮经营点,经营者付*,统一社会代码:92620123MA73BNLB9K,此前因旅游淡季及疫情影响未营业,2022年4月27日开业经营,在筹备开业期间,偶有将垃圾及清洁污水倒入河道现象。针对此问题,兴隆山管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垃圾倾倒至固定垃圾箱,清洁污水排至排污管道。
为了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兴隆山管护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河道周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及书面形式向经营摊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隆峡河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及清洁污水,并派专人挨户落实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划定责任区,强化日常巡护监管,确保河道水资源安全。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3:“1.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4号楼星程酒店在小区院内安装了一个巨大的中央空调外机,噪声严重扰民。2.近几年,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4号楼沿街烧烤餐饮店,墙上开洞,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院内,小区院内油烟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群众反映的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4号楼星程酒店中央空调外机实际为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在银滩花园A区4号楼3楼设备机房的通风扇电机。该通风扇于2021年安装使用,主要用于三楼设备机房通风散热,并在机房的窗户上打孔安装,直径大约30厘米。4月27日,因通风扇电机出现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已于4月28日将故障电机更换为静音电机,并将电机调整移至机房内。
②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对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4号楼沿街商铺检查,发现位于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号楼下商铺东北烧烤店将店内后厨墙面自行开一直径约20厘米的洞口,洞口朝向小区院内。此商铺因经营不善已于2022年4月12日停业,目前该店属于空置状态,4月29日上午物业公司对洞口处进行封堵。工作人员并要求物业公司今后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4:“举报人是城关区定西南路居民,小孩在城关区戎威幼儿园上学,每逢下雨天,天水南路进入戎威幼儿园路口处积水严重。”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4月28日现场核查,此路段由于路面不平整,且没有雨水井,雨天存在路面积水情况。针对此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路段开展积水清扫工作。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对此路段加派清扫保洁人员,发现积水及时清理,保障居民正常出行。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5:“兰州市发改委对受理编号188的答复意见过于官方,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再次恳请兰州市委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孙家台小区1、2、3、4号楼火车噪音问题。经本人查阅相关资料,现阶段铁路降噪有以下措施:一、设置声屏障、隔音板。二、高速铁路新型槽形梁。三、高速铁路桥梁减振支座。建议参照上述降噪措施,积极协调铁路部门尽快做好减噪降噪工作,同时,现有铁路隔音墙为砖墙,建议加高加固,墙面抹水泥砂浆,孙家台小区一侧空地种植桧柏或夹竹桃等树木,此类植被存活率高,还能净化空气,也不会影响火车视线,更不会侵入铁路线路,还能进一步起到减噪降噪作用。”
此问题经兰州市发改委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1、2、3、4号楼,对应的铁路里程为陇海铁路下行线K1734+313~K1734+600处,铁路线路与楼房之间设置有防护网、排水沟及隔音墙。火车运行产生的轮轨摩擦噪声及风噪,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且无法避免。
陇海线建于上世纪50年代,属既有且依法合规运营的国家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陇海线建设在前且属既有设施,孙家台小区属近期建设且建设在后,建设前期选址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现状及列车噪声。为减轻机车鸣笛及火车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兰州局集团公司已对机车鸣笛设备进行了降噪改造,目前在该区段运行的机车已将汽笛全部改造为电喇叭且执行限鸣措施,鸣笛产生的噪声分贝已较以前大幅度降低;在该区段换装无缝连接的长钢轨,并在线路两侧设置了隔音墙,同时将货车运行路径由原来穿越兰州市城区调整至北环线运行,尽可能地消减铁路噪声。
关于“高速铁路新型槽型梁”“高速铁路桥梁减振支座”的建议,属高速铁路或新线建设环评过程中针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的相应措施,而陇海线属既有且正常运行的繁忙干线铁路,采取以上措施将中断陇海线,影响主干铁路的正常运营,目前无法实施。
关于“设置声屏障、隔音板”,对现有隔音墙“加高加固、抹水泥砂浆”等建议,经铁路方设计、施工、工务、安监等部门研究,采取以上措施对高层楼房降噪效果有限,且在正常运行的铁路线路上施工,将威胁铁路行车安全。针对“种植桧柏等树木”的建议,兰州局集团公司将在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时进行绿化。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6:“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清水沟有好几家生产白灰的厂子,生产期间粉尘污染环境,影响耕地。”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柳树镇人民政府核查,柳树镇孙家井清水沟内石灰生产厂有两家,分别为永登县裕翔石灰厂和永登县裕鑫石灰厂。
永登县裕翔石灰厂,位于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巴家崖头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3321596914,法定代表人杨**。该公司2014年11月24日取得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机械立窑石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建审〔2014〕-349号),2016年2月4日取得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机械立窑石灰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兰环验〔2016〕2号),2020年3月13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3321596914001P)。现场调阅永登县裕翔石灰厂2021年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和自测报告及2022年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低于《兰州市2020年度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兰污指办〔2020〕11号)限值。2022年4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永登县裕翔石灰厂存在“石灰成品库破损未全密闭,导致粉尘外逸”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永登县裕翔石灰厂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215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9号)。
永登县裕鑫石灰厂,位于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巴家崖头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5995005029,法定代表人关**。该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裕鑫石灰厂石灰机立窑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发〔2017〕181号),2020年3月18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5995005029001P)。2021年2月该厂停产,由杨**(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法定代表人)承包,对厂区进行重新修整,增建原料棚、成品库并对石灰窑进行维修,至2022年4月22日建设维修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待调试正常后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2年4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永登县裕鑫石灰厂存在“原料棚外场地及道路粉尘未及时清扫、洒水频次不足”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扬尘管控措施。
经永登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两家石灰厂周边200米外有种植小麦的耕地,小麦正处于苗期,生长正常,未发现生产车间粉尘污染到耕地的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严格按照处罚程序落实永登县裕翔石灰厂的行政处罚,并督促两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受理编号278:“城关区草场街嘉泰民居小区内流浪狗叫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4月28、29日前往草场街嘉泰民居小区内现场巡查,未发现流浪犬只。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流浪犬的整治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城区持续开展流浪犬抓捕行动,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适宜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9:“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81信访件不满意,有相关单位前往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定西路131号-137号调查大型柴油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噪音具体来源是八一宾馆3号楼旁边,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举报人称希望加大执法力度。”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噪声来源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发电机产生。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针对此问题,从2022年4月份以来,团结新村街道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均因君通长城宾馆和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各执一词、不予配合而协调无果。
4月23日,团结新村街道再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解决;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协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目前,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80:“西固区金城公园花园小区外侧西南角院内有堆积垃圾,每天有市民焚烧垃圾,影响生态环境。”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城管局、四季青街道、先锋路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金城公园花园小区外侧西南角院内堆积垃圾约12方,已组织辖区街道完成了垃圾清运。垃圾焚烧系花园小区居民偶发行为,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西固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提升小区周边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2:“举报人是火车站南面红山根一二村的村民,此处环境脏乱差臭。”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火车站街道红二村铁路线旁为平房区,该区域为背街小巷且毗邻兰州市火车站,由于该区域紧邻铁道,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房屋多为外地来兰人员租住,租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卫生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现场存在乱扔生活垃圾和乱泼生活污水现象。针对此问题,火车站街道于4月28日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对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对周边居民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引导住户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倾倒污水,共同维护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3:“举报人是时代伟业的住户:1.拆除围挡十多年的围栏;2.彻底清运围栏内的垃圾;3.拆除乱搭的彩钢房;4.恢复原状种树种草。希望彻底拆除围栏,清运垃圾,净化小区环境。”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住建局现场核查,时代伟业小区内“围挡十多年的围栏”区域为原规划的小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因开发公司资金紧张、容积率等问题延后建设,现为空地,现场检查未发现围栏内存在垃圾。
关于“拆除乱搭的彩钢房”问题,经核查,时代伟业院内共有彩钢结构房屋四处,第一处共2层约350平方米;第二处为机房,约10平方米;第三处为厕所,约30平米;第四处为工棚,约40平方米,总面积约为430平方米。上述四处彩钢结构房屋建于2013年,为小区修建时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临时办公及居住用房。目前,厕所彩钢房已于4月27日拆除完毕,其他三处彩钢房正在拆除过程中,预计将于5月1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时代小区物业按时完成违规彩钢房拆除工作,并继续加大对该小区巡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285:“西固区陈坪街道中天嘉园1号楼2单元4楼水电表储存室内纸箱垃圾堆积无人清理。”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住建局、陈坪街道第一时间现场核查,中天嘉园1号楼2单元4楼居民将废旧纸箱、杂物堆积在该楼层水表检修间内。针对此问题,西固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辖区工作人员对废旧的纸箱、杂物进行清理,并督促物业对小区内所有水、电表检修间进行排查清理并加装门锁。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附近住户进行了走访,填写调查表9份,被访者均对垃圾清理情况表示满意。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6:“七里河区滨河路940医院楼顶上有十几个空调冷却机,噪声扰民,有安置隔音板,但效果不大。”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医院1号楼R层顶部共有制冷热设备14台。其中:中央空调冷却塔两组,一用一备。9台小型静音空调外挂机根据情况使用。3台热泵机组正常情况为1用2备,每年运行时间为5月至10月。经查,产生的噪声来源于R层一用一备的中央空调冷却塔,该设备主要用于1号楼高温天气应急降温,日常1号楼空调降温主要使用两台水源螺杆机(无冷却塔),如两台水源螺杆机超负荷运行时,才将使用中央空调冷却塔,近两年,因未遇到极热天气,中央空调冷却塔未使用。经了解,因运营公司合同到期,对设备正常使用性进行现场试机,临时启用设备,现试机完成并停运。
因近年来群众多次反映该问题,940医院于2020年至2021年连续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8月13日、10月8日、10月16日多次监测,声环境质量昼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夜间因受交通噪声影响,背景噪声值超标,无法评价。2022年4月28日,七里河区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噪声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监测结果显示,940医院冷却塔昼间噪声低于排放标准,达到该区域1类噪声排放标准。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7:“西固区花园小区17号楼后侧蕾蕾幼儿托护点旁边马路边废弃点,有市民在此处烧垃圾,臭味扰民,周边有幼儿园,影响孩子身体健康,归属街道下发整改通知书,现白天不烧垃圾,每到晚上就开始烧垃圾。”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四季青街道、先锋路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花园小区17号楼后侧蕾蕾幼儿托护点旁边马路边废弃点堆积垃圾约12方,已组织辖区街道完成了垃圾清运。垃圾焚烧系花园小区居民偶发行为,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西固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提升小区周边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8:“城关区和平新村皋兰山造林站家属院1号楼3单元楼顶有人搭建棚子饲养鸽子,鸽子毛乱飞、鸽子粪便臭味较大,卫生较差。”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4月29日现场核查,皋兰山造林站家属1号楼3单元共8层,豫翰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楼院卫生。该单元7楼住户在楼顶平台搭建鸽棚饲养鸽子,现场存在鸽子毛,鸽子粪便堆积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向饲养鸽子的业主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住户7日内将鸽子棚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执法人员将对鸽子棚进行强制拆除。同时要求该住户将现场存在的鸽子毛、鸽子粪便进行清理,并对楼顶环境及鸽子笼进行消杀除臭。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求业主按照时限尽快完成拆除工作,维护楼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289:“受理编号:31,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一楼一碗兰炒面和一家牛肉店营业期间将油烟排放至小区伸缩缝中,未设置烟道,油烟影响居民生活一事,咨询伸缩缝中设立烟道是否合法。”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一楼一碗兰炒面和一家牛肉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测报告》。通过与外滩银谷写字楼物业(甘肃海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及现场查看,这两家餐饮店共用烟道施工已完成,已通至楼顶。海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甘肃海翔酒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装烟道备案相关手续。
另外,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部门对许可一事进行了倒查,调取了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现场核查表及许可流程,上述两家餐饮店许可流程合法合规。今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加大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设施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油烟扰民问题立查立改。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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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7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8件,情况属实17件,不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2件,6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69:“永登县城关镇纬三路西头花园旁边人行道处有几家餐饮店,将餐饮垃圾和油污倾倒在人行道上,有恶臭味,蚊虫滋生,长达几年。”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住建局、永登县市场监管局和永登县城关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处人行道存在油污现象,系周边餐饮店丢弃垃圾时遗洒所致。针对此问题,永登县住建局、永登县市场监管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对周边餐饮店、商户和居民逐户上门告知垃圾处置相关要求,引导周边商户、居民严格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周边的垃圾箱内,同时与周边商户、餐饮门店签定《承诺书》27份。永登县环卫中心对污染路面进行全面清洗,目前已全部清洗完毕,路面恢复干净整洁。今后,永登县人民政府将健全完善城区保洁和餐厨垃圾回收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0:“榆中县和平镇柳沟河毅德城山上有大车拉土方,尘土飞扬,呛人。”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该地块位于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柳沟河社半山腰,属于集体用地,目前被毅德城项目征用,但未开发,现场有渣土堆存。经调查走访附近群众,拉运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在该地块私自倾倒,造成周边扬尘飞扬。针对此问题,榆中县和平镇政府在通往该地块的路口设置限高杆或限宽桩,杜绝大车偷倒驶入;榆中县执法局联合和平镇人民政府采取机动巡查和设卡检查的方式,加大和平地区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杜绝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行为发生,并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对现场私自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平整场地。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人民政府积极督促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和平镇按时对该地块私自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平整场地。榆中县人民政府将全程跟踪,对榆中县和平地区私自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271:“城关区定西路三支路长城君通宾馆使用发电机发电,产生的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噪声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的发电机产生。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针对该问题,2022年4月份以来,团结新村街道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均因君通长城宾馆和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各执一词、不予配合而协调无果。
2022年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团结新村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调节,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目前,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72:“榆中县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东山口停车场里面有一摊贩长期摆摊,经常将垃圾和洗衣服的污水倾倒在停车场旁边的河道内,该河道的水是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供给榆中县居民的生活用水,污染了水源。”
此问题经兴隆山管护中心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兴隆山管护中心工作人员4月28日核查,东山口停车场里面有一家餐饮经营点,经营者付*,统一社会代码:92620123MA73BNLB9K,此前因旅游淡季及疫情影响未营业,2022年4月27日开业经营,在筹备开业期间,偶有将垃圾及清洁污水倒入河道现象。针对此问题,兴隆山管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垃圾倾倒至固定垃圾箱,清洁污水排至排污管道。
为了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兴隆山管护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河道周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及书面形式向经营摊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隆峡河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及清洁污水,并派专人挨户落实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划定责任区,强化日常巡护监管,确保河道水资源安全。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3:“1.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4号楼星程酒店在小区院内安装了一个巨大的中央空调外机,噪声严重扰民。2.近几年,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4号楼沿街烧烤餐饮店,墙上开洞,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院内,小区院内油烟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群众反映的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4号楼星程酒店中央空调外机实际为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在银滩花园A区4号楼3楼设备机房的通风扇电机。该通风扇于2021年安装使用,主要用于三楼设备机房通风散热,并在机房的窗户上打孔安装,直径大约30厘米。4月27日,因通风扇电机出现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已于4月28日将故障电机更换为静音电机,并将电机调整移至机房内。
②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对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4号楼沿街商铺检查,发现位于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A区3号楼下商铺东北烧烤店将店内后厨墙面自行开一直径约20厘米的洞口,洞口朝向小区院内。此商铺因经营不善已于2022年4月12日停业,目前该店属于空置状态,4月29日上午物业公司对洞口处进行封堵。工作人员并要求物业公司今后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4:“举报人是城关区定西南路居民,小孩在城关区戎威幼儿园上学,每逢下雨天,天水南路进入戎威幼儿园路口处积水严重。”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4月28日现场核查,此路段由于路面不平整,且没有雨水井,雨天存在路面积水情况。针对此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路段开展积水清扫工作。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对此路段加派清扫保洁人员,发现积水及时清理,保障居民正常出行。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5:“兰州市发改委对受理编号188的答复意见过于官方,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再次恳请兰州市委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孙家台小区1、2、3、4号楼火车噪音问题。经本人查阅相关资料,现阶段铁路降噪有以下措施:一、设置声屏障、隔音板。二、高速铁路新型槽形梁。三、高速铁路桥梁减振支座。建议参照上述降噪措施,积极协调铁路部门尽快做好减噪降噪工作,同时,现有铁路隔音墙为砖墙,建议加高加固,墙面抹水泥砂浆,孙家台小区一侧空地种植桧柏或夹竹桃等树木,此类植被存活率高,还能净化空气,也不会影响火车视线,更不会侵入铁路线路,还能进一步起到减噪降噪作用。”
此问题经兰州市发改委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1、2、3、4号楼,对应的铁路里程为陇海铁路下行线K1734+313~K1734+600处,铁路线路与楼房之间设置有防护网、排水沟及隔音墙。火车运行产生的轮轨摩擦噪声及风噪,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且无法避免。
陇海线建于上世纪50年代,属既有且依法合规运营的国家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陇海线建设在前且属既有设施,孙家台小区属近期建设且建设在后,建设前期选址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现状及列车噪声。为减轻机车鸣笛及火车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兰州局集团公司已对机车鸣笛设备进行了降噪改造,目前在该区段运行的机车已将汽笛全部改造为电喇叭且执行限鸣措施,鸣笛产生的噪声分贝已较以前大幅度降低;在该区段换装无缝连接的长钢轨,并在线路两侧设置了隔音墙,同时将货车运行路径由原来穿越兰州市城区调整至北环线运行,尽可能地消减铁路噪声。
关于“高速铁路新型槽型梁”“高速铁路桥梁减振支座”的建议,属高速铁路或新线建设环评过程中针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的相应措施,而陇海线属既有且正常运行的繁忙干线铁路,采取以上措施将中断陇海线,影响主干铁路的正常运营,目前无法实施。
关于“设置声屏障、隔音板”,对现有隔音墙“加高加固、抹水泥砂浆”等建议,经铁路方设计、施工、工务、安监等部门研究,采取以上措施对高层楼房降噪效果有限,且在正常运行的铁路线路上施工,将威胁铁路行车安全。针对“种植桧柏等树木”的建议,兰州局集团公司将在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时进行绿化。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6:“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清水沟有好几家生产白灰的厂子,生产期间粉尘污染环境,影响耕地。”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柳树镇人民政府核查,柳树镇孙家井清水沟内石灰生产厂有两家,分别为永登县裕翔石灰厂和永登县裕鑫石灰厂。
永登县裕翔石灰厂,位于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巴家崖头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3321596914,法定代表人杨**。该公司2014年11月24日取得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机械立窑石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建审〔2014〕-349号),2016年2月4日取得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机械立窑石灰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兰环验〔2016〕2号),2020年3月13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3321596914001P)。现场调阅永登县裕翔石灰厂2021年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和自测报告及2022年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低于《兰州市2020年度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兰污指办〔2020〕11号)限值。2022年4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永登县裕翔石灰厂存在“石灰成品库破损未全密闭,导致粉尘外逸”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永登县裕翔石灰厂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215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9号)。
永登县裕鑫石灰厂,位于永登县柳树镇孙家井村巴家崖头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5995005029,法定代表人关**。该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裕鑫石灰厂石灰机立窑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发〔2017〕181号),2020年3月18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5995005029001P)。2021年2月该厂停产,由杨**(永登县裕翔石灰厂法定代表人)承包,对厂区进行重新修整,增建原料棚、成品库并对石灰窑进行维修,至2022年4月22日建设维修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待调试正常后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2年4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永登县裕鑫石灰厂存在“原料棚外场地及道路粉尘未及时清扫、洒水频次不足”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扬尘管控措施。
经永登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两家石灰厂周边200米外有种植小麦的耕地,小麦正处于苗期,生长正常,未发现生产车间粉尘污染到耕地的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严格按照处罚程序落实永登县裕翔石灰厂的行政处罚,并督促两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受理编号278:“城关区草场街嘉泰民居小区内流浪狗叫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4月28、29日前往草场街嘉泰民居小区内现场巡查,未发现流浪犬只。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流浪犬的整治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城区持续开展流浪犬抓捕行动,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适宜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79:“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81信访件不满意,有相关单位前往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定西路131号-137号调查大型柴油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噪音具体来源是八一宾馆3号楼旁边,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举报人称希望加大执法力度。”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噪声来源为承租在君通长城宾馆3号楼的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发电机产生。因该公司和君通长城宾馆存在租赁纠纷,被君通长城宾馆停止供电,该公司每天使用发电机发电。针对此问题,从2022年4月份以来,团结新村街道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均因君通长城宾馆和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各执一词、不予配合而协调无果。
4月23日,团结新村街道再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解决;4月2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4月25日,经街道、公安、执法等部门再次与涉事双方沟通协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目前,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发电机,并于4月28日下午开始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团结新村街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尽快解决发电机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80:“西固区金城公园花园小区外侧西南角院内有堆积垃圾,每天有市民焚烧垃圾,影响生态环境。”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城管局、四季青街道、先锋路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金城公园花园小区外侧西南角院内堆积垃圾约12方,已组织辖区街道完成了垃圾清运。垃圾焚烧系花园小区居民偶发行为,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西固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提升小区周边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2:“举报人是火车站南面红山根一二村的村民,此处环境脏乱差臭。”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火车站街道红二村铁路线旁为平房区,该区域为背街小巷且毗邻兰州市火车站,由于该区域紧邻铁道,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房屋多为外地来兰人员租住,租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卫生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现场存在乱扔生活垃圾和乱泼生活污水现象。针对此问题,火车站街道于4月28日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对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对周边居民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引导住户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倾倒污水,共同维护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3:“举报人是时代伟业的住户:1.拆除围挡十多年的围栏;2.彻底清运围栏内的垃圾;3.拆除乱搭的彩钢房;4.恢复原状种树种草。希望彻底拆除围栏,清运垃圾,净化小区环境。”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住建局现场核查,时代伟业小区内“围挡十多年的围栏”区域为原规划的小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因开发公司资金紧张、容积率等问题延后建设,现为空地,现场检查未发现围栏内存在垃圾。
关于“拆除乱搭的彩钢房”问题,经核查,时代伟业院内共有彩钢结构房屋四处,第一处共2层约350平方米;第二处为机房,约10平方米;第三处为厕所,约30平米;第四处为工棚,约40平方米,总面积约为430平方米。上述四处彩钢结构房屋建于2013年,为小区修建时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临时办公及居住用房。目前,厕所彩钢房已于4月27日拆除完毕,其他三处彩钢房正在拆除过程中,预计将于5月1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督促时代小区物业按时完成违规彩钢房拆除工作,并继续加大对该小区巡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285:“西固区陈坪街道中天嘉园1号楼2单元4楼水电表储存室内纸箱垃圾堆积无人清理。”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住建局、陈坪街道第一时间现场核查,中天嘉园1号楼2单元4楼居民将废旧纸箱、杂物堆积在该楼层水表检修间内。针对此问题,西固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辖区工作人员对废旧的纸箱、杂物进行清理,并督促物业对小区内所有水、电表检修间进行排查清理并加装门锁。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附近住户进行了走访,填写调查表9份,被访者均对垃圾清理情况表示满意。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6:“七里河区滨河路940医院楼顶上有十几个空调冷却机,噪声扰民,有安置隔音板,但效果不大。”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医院1号楼R层顶部共有制冷热设备14台。其中:中央空调冷却塔两组,一用一备。9台小型静音空调外挂机根据情况使用。3台热泵机组正常情况为1用2备,每年运行时间为5月至10月。经查,产生的噪声来源于R层一用一备的中央空调冷却塔,该设备主要用于1号楼高温天气应急降温,日常1号楼空调降温主要使用两台水源螺杆机(无冷却塔),如两台水源螺杆机超负荷运行时,才将使用中央空调冷却塔,近两年,因未遇到极热天气,中央空调冷却塔未使用。经了解,因运营公司合同到期,对设备正常使用性进行现场试机,临时启用设备,现试机完成并停运。
因近年来群众多次反映该问题,940医院于2020年至2021年连续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8月13日、10月8日、10月16日多次监测,声环境质量昼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夜间因受交通噪声影响,背景噪声值超标,无法评价。2022年4月28日,七里河区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噪声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监测结果显示,940医院冷却塔昼间噪声低于排放标准,达到该区域1类噪声排放标准。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7:“西固区花园小区17号楼后侧蕾蕾幼儿托护点旁边马路边废弃点,有市民在此处烧垃圾,臭味扰民,周边有幼儿园,影响孩子身体健康,归属街道下发整改通知书,现白天不烧垃圾,每到晚上就开始烧垃圾。”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四季青街道、先锋路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花园小区17号楼后侧蕾蕾幼儿托护点旁边马路边废弃点堆积垃圾约12方,已组织辖区街道完成了垃圾清运。垃圾焚烧系花园小区居民偶发行为,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西固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提升小区周边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88:“城关区和平新村皋兰山造林站家属院1号楼3单元楼顶有人搭建棚子饲养鸽子,鸽子毛乱飞、鸽子粪便臭味较大,卫生较差。”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4月29日现场核查,皋兰山造林站家属1号楼3单元共8层,豫翰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楼院卫生。该单元7楼住户在楼顶平台搭建鸽棚饲养鸽子,现场存在鸽子毛,鸽子粪便堆积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向饲养鸽子的业主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住户7日内将鸽子棚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执法人员将对鸽子棚进行强制拆除。同时要求该住户将现场存在的鸽子毛、鸽子粪便进行清理,并对楼顶环境及鸽子笼进行消杀除臭。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求业主按照时限尽快完成拆除工作,维护楼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289:“受理编号:31,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一楼一碗兰炒面和一家牛肉店营业期间将油烟排放至小区伸缩缝中,未设置烟道,油烟影响居民生活一事,咨询伸缩缝中设立烟道是否合法。”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一楼一碗兰炒面和一家牛肉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测报告》。通过与外滩银谷写字楼物业(甘肃海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及现场查看,这两家餐饮店共用烟道施工已完成,已通至楼顶。海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甘肃海翔酒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装烟道备案相关手续。
另外,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部门对许可一事进行了倒查,调取了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现场核查表及许可流程,上述两家餐饮店许可流程合法合规。今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加大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设施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油烟扰民问题立查立改。
该问题已办结。
相关新闻: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8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8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5件,情况属实4件,不属实1件。目前3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90:“举报人对编号207回复不满意,污水直接排入黄河里,没有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只是阳光城的处理站,不对外处理污水。1.临近主干道有一污水口常年有人晚上用推车将小便装桶运输倒入此处,致使临近马路周围臭味难闻四处飘散。现已张贴告示禁止倒污水,问题并没有解决。建议此处长期蹲守检查必要时警务配合。2.什川镇北庄村西城社村口,有一块长期没人管理的地方,紧邻马路南面,为了遮住旁边的脏乱差,前几年在此处堵了一扇遮羞墙,掩耳盗铃。此处现有一未建成公厕,周围脏乱差,长期大小便和烧垃圾,脏乱不堪。此处是中心地带,严重影响梨园景区经济发展。建议把这块地整顿修建成健身小广场,改善周围居住环境。”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什川镇北庄村蓄水池未设置黄河直排口,针对第十三批207号件反映问题,对蓄水池内的水已抽运至什川镇污水处理站处置,不存在直接排入黄河里的情况。什川镇污水处理站位于什川镇上车村桃园队,于2021年3月建成运行,主要处理什川镇上车村和长坡村村民的生活污水,与阳光城污水处理站不属同一污水处理站。
群众反映的“临近主干道有一污水口”属什川镇北庄村蓄水池雨水和灌溉泄水的进水口。经了解,确有个别村民晚上私自将尿液拉运倾倒至该蓄水池的情况。目前,已设置了醒目的“禁止倾倒污水”标志牌,并对蓄水池水进行清理,不存在“周围臭味难闻四处飘散”的问题。今后,将积极动员村社干部对全村农户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巡查、监督和管理,对类似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从源头上防治此类问题反复发生。
什川镇北庄村西城社村口马路南侧为村集体用地,占地约 300平方米。2016年什川镇北庄村实施美丽乡村项目,在该处建设了围挡墙。目前,按照什川镇村庄道路提升配套项目,在该处配套修建一处公厕,但因疫情影响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不存在长期没人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厕周围存在个别村民大小便、焚烧烧垃圾痕迹和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已现场组织人员对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处理。今后,皋兰县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教育引导附近村民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0:“九州天昱凤凰城旁边丰泉垃圾处理厂和九州主食厨房、污泥处理厂,长期臭味扰民,举报人称该问题反反复复未解决。”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兰州市城管委核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市城管委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每天对厂区喷洒除臭剂。二是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添加药品。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为避免出厂车辆造成污染,安装洗车平台,及时清洗出厂车辆,杜绝出厂车辆产生臭味的问题。五是对现有垃圾栈桥廊道进行全封闭,形成负压环境,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外泄。六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七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和垃圾卸料门前加装两道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八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九是督导各区县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严查严管,强化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督促主城区环卫和物业部门更换报废垃圾清运车,及时检查维修、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及时对车辆车体进行清洗,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十是要求严格执行高峰限行规定,作业车辆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上路作业,督促主城区环卫部门尽量减少夜间倾倒频次,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督促各区物业单位减少夜间倾倒频次。十一是指导九州大道检查站点加强对过往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目前,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焚烧炉,两台发电机组,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2022年4月26日凌晨00:30-3:00,市水务局会同市污管中心对污泥、库区渗滤液拉运及污泥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臭味的环节再次要求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要求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七是对污泥厂渗滤液拉运环节做到密闭运输,在污水外运车辆顶部安装橡胶垫,污水外运车辆装水完成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清洗,确保车身干净。八是兰州市建投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委托具有环保认证的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兰州污泥处置中心周边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氨、臭气三项废气指标均达标。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兰州九州主食厨房食品加工园区已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了九州主食厨房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改造工程,并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经专家组评审,运行正常,除臭感官效果显著。2020年4月,该单位对污水站进行了进一步改造,增加了高效澄清器,对二沉池、好氧池、污泥间进行了改造,并要求第三方污泥处理公司对污泥进行封闭式运营及处理。自2020年7月起,该园区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都对污水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目前,共检测19次,均达标排放。2022年4月1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进行检查时要求该园区确保污水站除臭设备正常运转,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立即对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无量纲)(标准限值2000),氨排放量小于3.50×10^-3kg/h(标准限值4.9kg/h),硫化氢排放量为4.76×10^-4kg/h(标准限值0.33kg/h),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标准限值20),氨为0.02mg/m^3(标准限值0.06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12mg/m^3(标准限值0.06mg/m^3),结合监测结果及检查情况,兰州九州主食厨房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再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民生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渗滤液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要求对渗滤液拉运环节严格做到密闭整洁运输;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兰州市城管委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彻底消除厂区异味,并长期坚持,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过程的监管,开展日常复查核查,确保办理结果不反弹。
受理编号301:“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杨家湾村大河湾处建厂盖房,安装大型碎石设备,近五辆挖沙船只在区政府资200余万元建设的防洪河堤附近及杨家湾村农灌泵站附近以疏通河道为由进行采砂等经营活动,由于基部砂石缺失,造成部分河堤坍塌,泵站取水区域变形,严重影响杨家湾村河堤防洪安全及农业灌溉,河堤及泵站安全隐患,给杨家湾村、青山村村委会及村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兰州市水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督查,要求其停止作业,但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在停止作业二十天后再次开始违法采砂侵毁河坝等经营活动,致使无法保证农灌正常运转,严重影响了我街杨家湾村、青山村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现恳请区政府予以协调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杨家湾段堤防位于黄河左岸城关区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段,西起石台沟跨沟桥,东至杨家湾黄河特大桥东280m处,长度1540m。该段堤防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30日完工。设计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对应流量6500m^3/s。根据反映内容,兰州市水务局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5月4日现场核实,堤防完好无损,两侧均为农田,堤防运行正常。堤防全段河道范围内未见采砂船舶,河道滩地未见挖掘机械。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5:“举报人再次反映七里河区惠苑小区9号楼底商铺非法开设,造成了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对编号104号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能够彻底解决该问题。举报人是违法餐饮的最大受害者,楼下牛肉面凌晨4时营业,下午3时关门,烤肉店下午4时营业,凌晨4时结束,每天23小时一家在噪音、油烟的包围中。因卧室下是厨房,窗户下有水桶粗的烟筒,营业时鼓风机、排风机呼呼直响,高频噪音震耳欲聋,楼板下固定的设备造成楼板震动,震动及机器嘎嘎作响产生的低频噪音直接穿透墙体,造成人体挨到枕头、床铺、沙发及任何固定物体均导致耳膜嗡嗡直响,导致全家人无法正常休息。”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七里河区惠苑小区9号楼为甘肃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开发建设的8层商住楼,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为住宅。现一楼商铺共有西部领头羊烤肉餐厅、七里河区存举炸酱面店、七里河区穆兰宫牛肉面店、七里河区穆兰宫尕羊烤肉餐厅、七里河区叁友记小吃店、闵国华手抓羊肉店等6家餐饮业。6家餐饮业均办理了经营性相关证照,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立专用排烟道至该楼楼顶。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施及专用烟道完好。2022年4月19日,七里河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小区9号楼下6家餐饮店后厨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噪声监测报告》显示,领头羊烤肉餐厅声源噪声:78.6dB(A);尕羊烤肉声源噪声:80.1dB(A);存举炸酱面声源噪声:79.9dB(A);金城哈三烤涮餐厅声源噪声:82.9dB(A);闵国华手抓餐厅声源噪声:78.2dB(A);参友记麻辣烫声源噪声:70.7dB(A)。分别在餐饮店铺二楼设置3个敏感点进行监测:分别为:52.6dB(A)、49.6dB(A)、47.5dB(A)。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排放限值,该小区9号楼一楼商铺后厨昼间噪声低于二类区域60dB(A)排放标准。工作人员要求6家经营户在每晚22时以后减少产生声源及震动设备的使用,文明经营避免人为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劝导经营户文明经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8:“永登县连城镇浪排村内废弃的碳化硅厂里面建设一个洗砂厂,不但没有任何手续,而且长期洗砂,洗砂后的污水道通过沙沟直接排入大通河,严重污染河水,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非法偷采矿车资源的行为。”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问题反映对象为“何宝仓石英砂厂”,负责人为何**,2020年12月31日在兰州市红古区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甘肃众欣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该公司未在永登县进行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并设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11月1日该公司与甘肃中联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建设有一条石英砂洗砂设备、四级沉淀池及蓄水池一座。2022年4月30日现场调查时该洗砂厂处于停产状态。核查发现该洗砂厂属“散乱污”企业。
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区内堆放有约1万方矿石废料。经调取兰州楚丰矿业有限公司(永登县合法矿山企业)硅石出库单核查,甘肃众欣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原料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偷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该洗砂厂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存在洗砂污水排入大通河的问题。同时,永登县水务局核查发现该洗砂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存在非法取水行为,永登县水务局现场下达了《责令违法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水停﹝2022﹞1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关于现场核查发现的该公司手续不全问题,永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下达《永登县“散乱污”企业检查表》,责令其限期7日拆除所有洗砂设备,并对堆放砂石料进行覆盖封存,停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待办理完毕经有关行业部门验收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人民政府将督促该企业按期拆除洗砂设备,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相关新闻: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8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8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8件,情况属实16件,不属实2件。目前办结完成13件,5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91:“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牟家台的兰化芦草山林场是1983年起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建成的国有生态林场,2001年兰化兴达农林业公司改制时,漫山遍野的树木郁郁葱葱,有500多万株树经15cm以上的成活树木,当年评估的树木价值2200多万元;曾为改善兰州的生态环境做出过突出贡献。但改制至今,由于多方原因,本该属于国有的生态林场却变成私有公司林地,如今改制时的500多万棵树木成活不到200万棵,大部分已经枯死。尤其近十年,没有给全林场林木完整的浇过一次水。失去监管,才导致大片林木枯死,让几代兰化人为改善兰州生态环境和完成南北两山绿化付出的心血付之东流。请政府部门积极拯救还存活的树木。”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现场核查,2001年5月,兰化农林公司制定了《兰化兴达农林公司重组改制方案》,方案中明确芦草山林场由带资入股设立的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01年12月,兰化公司与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协议约定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芦草山林场所有、使用、处置和受益权。2012年1月,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换发林权证过程中,因芦草山林场原林权范围与民政界限存在不符,经核定涉及西固区域的林场面积为2891亩。
目前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自主经营,芦草山林场由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及管理工作,西固区两山指挥部对其进行监督。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采用了定期人工浇灌,辅助管网喷灌、灌溉作业,定期开展林场的病灾防护、防火、防虫害等巡检工作以及管道维护、补种、林木修复。林区杨树、榆树等树种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栽植,存在初植密度大,品种老化,优胜劣汰等原因,造成该林区少量树木死亡的情况,林木死亡率不足10%,符合国家林木保存率85%标准。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西固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已积极对接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加快剩余管网的改造进度,做好林区树木的灌溉、修窝、树木修剪等日常养护工作,并对老化枯死的树木进行更新补植。
受理编号292:“七里河区马滩银滩花园A区旁边白记水煮肉旁边东北烧烤每天下午五六点营业期间将油烟排放至小区,油烟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东北烧烤”为合家欢炒菜馆,该店位于七里河区银滩花园A区4号楼一、二楼商铺,后厨在一楼商铺,经营面积为75平方,主要以热食品加工为主,办理了经营的相关证照。虽然该店后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且能够正常运行,但未接入专用排烟道,导致在经营过程中对楼上住户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四十六条第二款、六十九条规定,现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于5月29日前将后厨烟道加入专用烟道。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督促该餐饮店使其经营中的油烟、噪声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按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关闭并处罚。
受理编号293:“目前,兰州市各部门都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纷纷制定了各项保障性措施,帮助企业良性化发展。但是,兰州市在建筑施工领域,市生态环境局却取消了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监管。建设施工中,为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有些工艺(混凝土浇筑等)要求必须持续施工,但环保部门对此重要的监管审批事项一取了之,不给企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导致施工单位存在工期延长,工程质量受到影响等问题。建议,恢复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帮助企业发展。”
此问题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无审批权限,且“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属于证明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省政府于2021年清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时发现,2001年通过省政府决定下放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建筑施工噪声”行政审批事项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库已取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批事项。另在机构改革后,依据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兰办字〔2020〕48号)的职责分工,兰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管部门已调整为城市管理部门。
鉴于以上情况,兰州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7月起停止对全市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批。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4:“七里河区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下有一处叫了个鸡炸鸡店后厨未安装烟道,油烟净化器未安装管道,油烟直通一楼楼道,油烟净化器效果不好,2021年8月26日12:25举报人向市长信箱反映,2021年9月8日给其回复,称七里河区工作人员就此事做出调查,情况属实,该店烟道不能伸至楼顶,七里河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商家按照规定做出整改,安装烟道,直至今日未整改,疫情期间该店持续营业,物体均导致耳膜嗡嗡直响,导致全家人无法正常休息。”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叫了个鸡炸鸡店位于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一楼商铺。该店2021年投入经营,经营面积为20平方,经营项目以热食类食品制售为主,办理了经营的相关证照。虽然该店后厨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能够确保正常运行,但未设立专用排烟道并进行高空排放,导致在经营中影响楼上住户。
针对该店存在的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四十六条第二款、六十九条规定,现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当日停业于5月10日之前将油烟净化器安装管道接入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的公共专用烟道。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督促该餐饮店使其经营中的油烟、噪声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未按期完成整改,将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关闭并处罚。
受理编号295:“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门口至黄河边雷坛河河道内杂草丛生,河塘裸露,垃圾较多,严重影响黄河上游水质安全和周围居民生活体验。孙家小区对面伏龙坪西坡残垣断壁、尘土飞扬,水土流失严重,无植被树木。以上问题举报人建议按照2020年3月24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网发布兰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方案执行,方案对雷坛河伏龙坪西坡有明确的治理内容,希望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水务局4月29日现场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七里河区西园街道此前已组织辖区网格员联合环卫外包公司保洁员对河道内垃圾、枯萎杂草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河道内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堆现象。同时,兰州市水务局已现场督促七里河区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举报人的建议对该城市设计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交界处,现状街区存在环境混杂、市政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雷坛河滨水景观缺失等问题。街区周边文化底蕴丰厚,既有仙人舞袖的形胜格局,又有金天观、兴元寺等文物古迹,但由于缺乏合理的保护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因此,为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组织编制了《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并于2020年5月经兰州市城乡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以实现传承和利用历史文化、盘活城市存量、构建兰州水岸绿城、山水融城为目标,针对街区现状基础和资源条件,通过固本培元、治山理水、梳脉成络、划区管控、塑屋造景五大策略,重构街区山水环境,激活街区文化,明晰街区产业定位,塑造街区特色空间,并策划多项开发产品,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开发运营模式及投资估算。规划的实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目前辖区政府正在按照城市设计内容开展实施的前期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6:“举报人称城关区广武门街道黄河沿社区隔壁有一兰州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该站点经常回收可回收垃圾(如硬纸板),影响环境,举报人认为回收站设立在居民区不合理,希望取缔。依据条款: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办法第13条第3款。”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9]第4号)规定,《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第6号颁布实施,市政府令[2016]第4号修正)已于2019年7月25日废止。根据《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段“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网点,建设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之规定,该站点为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77号)文件精神,提升改造的“两网融合”站点。今后,城关区商务局将联合广武门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积极督促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加强下设站点日常管理,规范站点经营。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7:“榆中县青城镇瓦窑村魏家大坪有一家养猪场,每天19:00-20:00冲洗猪粪,臭气熏天,希望养猪场远离居民区。”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2年4月30日,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和青城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人员实地走访、查看,青城镇瓦窑村魏家大坪共有养殖场2处,均是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9月8日,2处猪场中魏家大坪猪场占地面积260亩,圈舍面积80000平方米,存栏21000头,其中能繁母猪8500头;魏家大坪莲花山养殖场占地面积10亩,圈舍面积7500平方米,存栏生猪1800头,其中母猪150头。魏家大坪上没有农户居住,猪场距离坪下最近村庄约700米。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修建养猪场时,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原榆中县环保局)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201762012300000059。该公司也在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为:620123101200018。2020年9月,兰州市发展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兰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授予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称号。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魏家大坪两处猪场采用先进设计和工艺建设,均属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经调查发现,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魏家大坪猪场建有一座标准化全密闭PE膜化粪池,总容积15000立方米;魏家大坪莲花山养殖场也建有一座标准化全密闭PE膜化粪池,总容积2800立方米,两处化粪池均可容纳猪场半年产生的粪污,都在正常使用。猪舍内地面全部铺设漏粪板,漏粪板下面为槽形化粪池,猪粪及尿液污水全部经漏粪板落入化粪池,经2-3个月发酵后,猪场粪污全部经管道排入PE膜化粪池收集再发酵,每半年清理拉运还田处理。因铺设漏粪板,粪污自行落入化粪池,如果冲洗,圈舍内湿度大,也不利于猪的健康,因此圈舍内平时不用冲洗。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也未闻到有臭味,经了解,此地常刮西北风,即便猪场内偶有臭味,对坪下村民几乎没有影响。工作人员还对坪下宅院距离猪场最近的3位村民进行了调查,均反映没有闻到有臭味,仅在夏季偶遇刮南风时偶尔能闻到。核查人员要求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并规范记录。同时加强管理,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在清理PE膜化粪池内粪污时喷洒除臭剂,杜绝粪污臭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8:“近两年以来,皋兰县什川镇南庄村大沟口生活垃圾堆积较多,臭味扰民,垃圾还堵住了通往耕地的道路。”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皋兰县什川镇南庄村大沟口存在堆放垃圾的情况,堆放的垃圾主要是农户倾倒的生活垃圾,因堆放时间较长,导致垃圾堆放处散发异味。现场检查人员已督促什川镇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对已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通往耕地的道路已畅通。今后,皋兰县政府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从源头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陋习,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管护,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制止并处置。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9:“举报人反映对受理编号67号问题办理情况很满意。举报人称榆中县夏官营镇红柳沟村4社后侧还有2-3家养猪场猪粪直排至空地晾晒未查处,希望继续查处。”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夏官营镇政府工作人员4月28日下午现场核查,夏官营镇红柳沟村4社有3家养猪场。
榆中建明养殖场,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丁建明,养殖场占地面积2亩,圈舍2栋,面积40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105头,其中母猪17头,年出栏生猪270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50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其猪场北墙外空地上晾晒。
榆中海燕养殖场,于2010年12月26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牛海燕,养殖场为一座大棚,面积50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7头,其中母猪2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15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大棚前的空地上晾晒。
榆中浩升生猪养殖场,于2017年8月29日注册成立,法人高俊玲,养殖场占地面积2.5亩,圈舍为一座大棚,面积43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120头,其中母猪17头,年出栏生猪220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80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其猪场东边墙外空地上晾晒。
针对三家养猪场存在的问题,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要求三家养殖场从四个方面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将晾晒的猪粪清理拉运到远离村庄的地方发酵后还田利用;二是配套完善污水收集池,根据饲养量配套污水池大小,保证能容纳2个月的污水量;三是配套建设堆粪场,要求地面硬化,三面围墙不透水,有遮雨棚实现雨污分离,面积大小与饲养量配套,堆粪棚未建成前,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拉运到远离村庄的地方发酵后还田;四是建立和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保存2年。
目前三家猪场将晾晒在空地上的猪粪已清理,三家猪场配套建设污水池和堆粪棚问题将在一个月内完成配套建设。今后,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整改情况跟进督查,确保养殖场完成整改。并引以为戒,以此为典型,在全县广大养殖场户中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关于畜禽养殖场、养殖企业相关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明确粪污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投身环保,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2:“七里河区八里镇王家湾村水厂后侧修建彩钢房的旱厕,距离水厂较近,该厕所是给附近的商户使用,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该厕所位于八里镇水磨沟水厂西北角闲置空场地北侧,该闲置空场地周边无住户。为方便附近村民在空场地晨练时如厕,八里镇后五泉村于2021年10月份搭建的临时彩钢旱厕。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政府立即组织13人、挖机1台、清运车1辆,对该彩钢房旱厕进行彻底拆除,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水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下一步,七里河区将在远离水厂和方便晨练群众的地方设置小型移动式环保厕所,确保周边晨练村民的如厕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3:“永登县国土局将村民在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的茶花地出租给个人,私自非法采砂,填埋,破坏235亩耕地,多次向永登县国土局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上川镇五联村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为了改良耕地种植条件以达到更好的保墒效果,政府主导改造旱砂地,当地农民就地取砂覆盖地表,形成了许多砂坑。特别近年来,兰州新区建设,建筑用砂石料需求量剧增,毗邻新区且砂石资源丰富的上川镇五联村就成为非法采砂突出区域。
通过调阅资料,2009年6月4日秦川镇五道岘村四社村民常**租赁徐家磨村在上川镇五联村的插花地1100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流转期限2009年10月30日至2039年10月30日。2009年9月14日,常**和王**将其中490亩土地转租他人用于采砂。经2012年7月4日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实地勘测,因采砂、建房、堆料等实际占用土地268.21亩,其中182.19亩土地为基本农田,未利用地86.02亩。2013年,常**将该土地转让给兰州恒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兰州恒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又将该土地转让给甘肃省鸿祥盈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砂坑修复、土地平整,分步实施生态恢复,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截至目前,甘肃省鸿祥盈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砂坑修复、土地平整等措施,平整修复土地约440亩(包含此268.21亩),并配套灌溉渠道3公里,机耕道1.5公里,土地已达到耕种条件。今后,永登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执法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维护好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同时加大对上川镇五联村境内历史采坑的回填平整、改造利用,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确保耕地复垦到位。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4:“永登县苦水镇大路村,华亚碳化硅厂生产碳化硅时,有一股浓重的臭味,严重污染当地空气,此情况已持续七八年。”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华亚碳化硅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苦水镇大路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1756560323D,法定代表人杨*。2010年12月3日取得《兰州凤山碳化硅有限公司异地扩建12500KVA碳化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2010〕91号),2011年7月20日通过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永环发〔2011〕53号),2020年8月20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756560323D001V)。2021年9月,该公司全面完成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及集气罩烟气收集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通过了废气治理项目专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4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调阅2022年度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和第一季度企业自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现场发现该公司冶炼炉烟气收集罩密闭不严,导致少量烟气通过收集罩缝隙向生产车间外逸且有异味,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039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于2022年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10号),拟处罚款人民币2.7万元。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该公司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对废气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同时,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受理编号306:“兰州保利领秀山五区南门草坪已补种,东门绿植仍未补种,东门建筑垃圾仍未清理,周边单位施工也未做常规防尘处理,尘土满天飞。兰州文创城、保利领秀山等项目自交付以来,由于各种各样施工不断,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响应的环保措施,尘土满天飞,同时对原有绿化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施工单位也没有及时恢复,尤其到了冬春季,风沙漫天飞。同时各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及时清理,相关问题多次反馈物业,均未处理,严重影响市区环境,恳请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保利领秀山五区小区为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朝阳街,于2020年12月交付使用,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和服务。经检查人员现场核实,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绿化存在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导致部分区域绿化质量不高,目前,该小区南门草坪已补种,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正在小区其他区域进行绿化,东门绿植补种将于5月底完成。该小区自交付以来,业主陆续入住装修,产生大量装修垃圾,为此,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在小区东门设置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公司对该处垃圾定期清理,但存在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运完成。同时,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兰州文创城实为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该区域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目前,已有保利领袖山、万科城、碧桂园公园上城等多家项目入驻,开工建设项目较多,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也在同步进行。检查人员现场对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周边及其他项目建设项目现场核实,各施工单位均采取了裸露土方覆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防尘措施,但也存在洒水频次不够、道路清扫不及时等情况,加之,受近期大风天气影响较多,导致出现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不存在“对原有绿化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的情况。今后,皋兰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巡查,特别是冬春季的巡查,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湿法作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在遇大风天气时采取停工等必要措施,切实避免扬尘污染。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7:“城关区广武门黄河沿22-24号楼顶安装电信和联通的基站,机器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该基站位于城关区广武门黄河沿22号8楼楼顶,由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负责运营,楼顶有两个机房,一个机房输出联通信号,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一台交流、直流转换器、九台用于数据交换的BBU、一台空调、一个排风设备(已损坏);另一机房输出移动信号,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一组交流转直流配电设备、5台用于数据交换的BBU、两台空调(一用一坏)。由于4月28日为下雨天气,因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无法对其噪声进行监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准备待雨停后对其产生噪声进行监测,然后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受理编号310:“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81信访件处理情况不满意,城关区定西路君通宾馆已进行整改,修建一个小房子,将发电机放在房子内,噪声稍有减弱,还是存在扰民情况,不要求街道社区去处理,要求执法部门处理。”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25日,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等执法部门再次与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君通长城宾馆沟通协调后,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
4月30日,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再次与君通长城宾馆负责人沟通协调。君通长城宾馆负责人已同意对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恢复供电。当日11时30分许,现场已恢复用电,发电机已停止使用。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1:“七里河区火星街明珠家园润泰物业地下车库长年漏水,积水产生的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4月29日现场排查,该地下车库位于火星街1201-1341号的七里河区明珠家园润泰物业地下车库,该车库于2014年交付使用,现有停车位 540 个,整个车库占地下一层,面积为17450平方米,车库内设计安装抽水泵22个。由于明珠家园地下停车场采光天窗玻璃密封不严,以及10号楼下西侧绿化草坪处存在渗水点,导致少量雨水及灌溉水渗漏至地下车库2处排水沟内,加之物业公司对积水清理不及时,导致地下车库2处排水沟常年积水,产生的臭味聚集在地下车库内。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立即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对2处排水沟进行清理,并组织人员对地下停车场采光天窗玻璃橡胶封条进行加固。同时查找10号楼下西侧绿化草坪渗水点进行堵漏,对草坪适量浇水,加强地下车库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2:“近一个月,城关区雁西路雁滩家园C区15号楼楼下白建强牛肉面店,大蒜、大料味道浓重,气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30日,经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白建强牛肉面店内已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三台,全部连接烟道通至楼顶,且能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该店在制作、加工牛肉面的过程中,产生的是正常蒸汽及食材味道,无其他异味。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进一步加大对油烟净化设备、烟道的保养、清洗频次。下一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3:“举报人是兰州市榆中县清水驿乡村民,其基本农田在2014年维修兰定管道的时候被征用,乡政府和村里都派人进行测量,并承诺施工后恢复原貌,但施工完成后只进行了简单的回填。导致举报人的土地不能灌溉、荒废8年有余,八年内多次向乡政府和涩宁兰管道公司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希望有部门能够解决此问题。”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2年4月29日,榆中县人民政府安排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清水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涩宁兰天然气输气管道起自柴达木盆地青海油田涩北首站,止于兰州市西固区,该输气管道工程被列为国家实施“能源东输”重点工程。兰州至定西输气管道是涩宁兰输气管道支线东延段,是甘肃省“十二五”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于2013年8月28日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兰定输气管道建设途经榆中县清水驿乡稠泥河村宁坪社,埋设管道需临时占用举报人李*存3块相连的承包地共计1.155亩,该项目已补偿李*存临时占用补偿费5738.04元。工程完工后对占用的土地已进行了复垦。
2022年4月29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清水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兰定输气管道临时占用李*存的3块承包地已全部耕种,分别种植大豆、地膜玉米和胡麻,且种植大豆和胡麻的地块东侧紧邻农村灌溉U型渠。工作人员走访该地块周边有承包地村民,村民称该地块及周边耕地均能正常灌溉。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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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8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8件,情况属实16件,不属实2件。目前办结完成13件,5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91:“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牟家台的兰化芦草山林场是1983年起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建成的国有生态林场,2001年兰化兴达农林业公司改制时,漫山遍野的树木郁郁葱葱,有500多万株树经15cm以上的成活树木,当年评估的树木价值2200多万元;曾为改善兰州的生态环境做出过突出贡献。但改制至今,由于多方原因,本该属于国有的生态林场却变成私有公司林地,如今改制时的500多万棵树木成活不到200万棵,大部分已经枯死。尤其近十年,没有给全林场林木完整的浇过一次水。失去监管,才导致大片林木枯死,让几代兰化人为改善兰州生态环境和完成南北两山绿化付出的心血付之东流。请政府部门积极拯救还存活的树木。”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现场核查,2001年5月,兰化农林公司制定了《兰化兴达农林公司重组改制方案》,方案中明确芦草山林场由带资入股设立的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01年12月,兰化公司与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协议约定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芦草山林场所有、使用、处置和受益权。2012年1月,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换发林权证过程中,因芦草山林场原林权范围与民政界限存在不符,经核定涉及西固区域的林场面积为2891亩。
目前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自主经营,芦草山林场由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及管理工作,西固区两山指挥部对其进行监督。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采用了定期人工浇灌,辅助管网喷灌、灌溉作业,定期开展林场的病灾防护、防火、防虫害等巡检工作以及管道维护、补种、林木修复。林区杨树、榆树等树种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栽植,存在初植密度大,品种老化,优胜劣汰等原因,造成该林区少量树木死亡的情况,林木死亡率不足10%,符合国家林木保存率85%标准。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西固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已积极对接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加快剩余管网的改造进度,做好林区树木的灌溉、修窝、树木修剪等日常养护工作,并对老化枯死的树木进行更新补植。
受理编号292:“七里河区马滩银滩花园A区旁边白记水煮肉旁边东北烧烤每天下午五六点营业期间将油烟排放至小区,油烟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东北烧烤”为合家欢炒菜馆,该店位于七里河区银滩花园A区4号楼一、二楼商铺,后厨在一楼商铺,经营面积为75平方,主要以热食品加工为主,办理了经营的相关证照。虽然该店后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且能够正常运行,但未接入专用排烟道,导致在经营过程中对楼上住户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四十六条第二款、六十九条规定,现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于5月29日前将后厨烟道加入专用烟道。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督促该餐饮店使其经营中的油烟、噪声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按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关闭并处罚。
受理编号293:“目前,兰州市各部门都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纷纷制定了各项保障性措施,帮助企业良性化发展。但是,兰州市在建筑施工领域,市生态环境局却取消了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监管。建设施工中,为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有些工艺(混凝土浇筑等)要求必须持续施工,但环保部门对此重要的监管审批事项一取了之,不给企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导致施工单位存在工期延长,工程质量受到影响等问题。建议,恢复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帮助企业发展。”
此问题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无审批权限,且“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属于证明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省政府于2021年清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时发现,2001年通过省政府决定下放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建筑施工噪声”行政审批事项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库已取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批事项。另在机构改革后,依据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兰办字〔2020〕48号)的职责分工,兰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管部门已调整为城市管理部门。
鉴于以上情况,兰州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7月起停止对全市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批。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4:“七里河区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下有一处叫了个鸡炸鸡店后厨未安装烟道,油烟净化器未安装管道,油烟直通一楼楼道,油烟净化器效果不好,2021年8月26日12:25举报人向市长信箱反映,2021年9月8日给其回复,称七里河区工作人员就此事做出调查,情况属实,该店烟道不能伸至楼顶,七里河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商家按照规定做出整改,安装烟道,直至今日未整改,疫情期间该店持续营业,物体均导致耳膜嗡嗡直响,导致全家人无法正常休息。”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叫了个鸡炸鸡店位于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一楼商铺。该店2021年投入经营,经营面积为20平方,经营项目以热食类食品制售为主,办理了经营的相关证照。虽然该店后厨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能够确保正常运行,但未设立专用排烟道并进行高空排放,导致在经营中影响楼上住户。
针对该店存在的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四十六条第二款、六十九条规定,现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当日停业于5月10日之前将油烟净化器安装管道接入金港城金海小区2号楼的公共专用烟道。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督促该餐饮店使其经营中的油烟、噪声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未按期完成整改,将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关闭并处罚。
受理编号295:“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门口至黄河边雷坛河河道内杂草丛生,河塘裸露,垃圾较多,严重影响黄河上游水质安全和周围居民生活体验。孙家小区对面伏龙坪西坡残垣断壁、尘土飞扬,水土流失严重,无植被树木。以上问题举报人建议按照2020年3月24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网发布兰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方案执行,方案对雷坛河伏龙坪西坡有明确的治理内容,希望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水务局4月29日现场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七里河区西园街道此前已组织辖区网格员联合环卫外包公司保洁员对河道内垃圾、枯萎杂草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河道内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堆现象。同时,兰州市水务局已现场督促七里河区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举报人的建议对该城市设计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金天观-洪恩街街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交界处,现状街区存在环境混杂、市政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雷坛河滨水景观缺失等问题。街区周边文化底蕴丰厚,既有仙人舞袖的形胜格局,又有金天观、兴元寺等文物古迹,但由于缺乏合理的保护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因此,为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组织编制了《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并于2020年5月经兰州市城乡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兰州市金天观-洪恩街街区城市设计》以实现传承和利用历史文化、盘活城市存量、构建兰州水岸绿城、山水融城为目标,针对街区现状基础和资源条件,通过固本培元、治山理水、梳脉成络、划区管控、塑屋造景五大策略,重构街区山水环境,激活街区文化,明晰街区产业定位,塑造街区特色空间,并策划多项开发产品,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开发运营模式及投资估算。规划的实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目前辖区政府正在按照城市设计内容开展实施的前期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6:“举报人称城关区广武门街道黄河沿社区隔壁有一兰州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该站点经常回收可回收垃圾(如硬纸板),影响环境,举报人认为回收站设立在居民区不合理,希望取缔。依据条款: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办法第13条第3款。”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9]第4号)规定,《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第6号颁布实施,市政府令[2016]第4号修正)已于2019年7月25日废止。根据《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段“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网点,建设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之规定,该站点为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77号)文件精神,提升改造的“两网融合”站点。今后,城关区商务局将联合广武门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积极督促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加强下设站点日常管理,规范站点经营。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7:“榆中县青城镇瓦窑村魏家大坪有一家养猪场,每天19:00-20:00冲洗猪粪,臭气熏天,希望养猪场远离居民区。”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2年4月30日,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和青城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人员实地走访、查看,青城镇瓦窑村魏家大坪共有养殖场2处,均是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9月8日,2处猪场中魏家大坪猪场占地面积260亩,圈舍面积80000平方米,存栏21000头,其中能繁母猪8500头;魏家大坪莲花山养殖场占地面积10亩,圈舍面积7500平方米,存栏生猪1800头,其中母猪150头。魏家大坪上没有农户居住,猪场距离坪下最近村庄约700米。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修建养猪场时,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原榆中县环保局)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201762012300000059。该公司也在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为:620123101200018。2020年9月,兰州市发展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兰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授予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称号。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魏家大坪两处猪场采用先进设计和工艺建设,均属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经调查发现,兰州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魏家大坪猪场建有一座标准化全密闭PE膜化粪池,总容积15000立方米;魏家大坪莲花山养殖场也建有一座标准化全密闭PE膜化粪池,总容积2800立方米,两处化粪池均可容纳猪场半年产生的粪污,都在正常使用。猪舍内地面全部铺设漏粪板,漏粪板下面为槽形化粪池,猪粪及尿液污水全部经漏粪板落入化粪池,经2-3个月发酵后,猪场粪污全部经管道排入PE膜化粪池收集再发酵,每半年清理拉运还田处理。因铺设漏粪板,粪污自行落入化粪池,如果冲洗,圈舍内湿度大,也不利于猪的健康,因此圈舍内平时不用冲洗。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也未闻到有臭味,经了解,此地常刮西北风,即便猪场内偶有臭味,对坪下村民几乎没有影响。工作人员还对坪下宅院距离猪场最近的3位村民进行了调查,均反映没有闻到有臭味,仅在夏季偶遇刮南风时偶尔能闻到。核查人员要求聚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并规范记录。同时加强管理,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在清理PE膜化粪池内粪污时喷洒除臭剂,杜绝粪污臭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8:“近两年以来,皋兰县什川镇南庄村大沟口生活垃圾堆积较多,臭味扰民,垃圾还堵住了通往耕地的道路。”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皋兰县什川镇南庄村大沟口存在堆放垃圾的情况,堆放的垃圾主要是农户倾倒的生活垃圾,因堆放时间较长,导致垃圾堆放处散发异味。现场检查人员已督促什川镇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对已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通往耕地的道路已畅通。今后,皋兰县政府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从源头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陋习,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管护,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制止并处置。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99:“举报人反映对受理编号67号问题办理情况很满意。举报人称榆中县夏官营镇红柳沟村4社后侧还有2-3家养猪场猪粪直排至空地晾晒未查处,希望继续查处。”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夏官营镇政府工作人员4月28日下午现场核查,夏官营镇红柳沟村4社有3家养猪场。
榆中建明养殖场,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丁建明,养殖场占地面积2亩,圈舍2栋,面积40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105头,其中母猪17头,年出栏生猪270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50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其猪场北墙外空地上晾晒。
榆中海燕养殖场,于2010年12月26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牛海燕,养殖场为一座大棚,面积50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7头,其中母猪2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15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大棚前的空地上晾晒。
榆中浩升生猪养殖场,于2017年8月29日注册成立,法人高俊玲,养殖场占地面积2.5亩,圈舍为一座大棚,面积43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120头,其中母猪17头,年出栏生猪220头。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污水收集池80立方米,未配套堆粪场,猪粪在其猪场东边墙外空地上晾晒。
针对三家养猪场存在的问题,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要求三家养殖场从四个方面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将晾晒的猪粪清理拉运到远离村庄的地方发酵后还田利用;二是配套完善污水收集池,根据饲养量配套污水池大小,保证能容纳2个月的污水量;三是配套建设堆粪场,要求地面硬化,三面围墙不透水,有遮雨棚实现雨污分离,面积大小与饲养量配套,堆粪棚未建成前,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拉运到远离村庄的地方发酵后还田;四是建立和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保存2年。
目前三家猪场将晾晒在空地上的猪粪已清理,三家猪场配套建设污水池和堆粪棚问题将在一个月内完成配套建设。今后,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整改情况跟进督查,确保养殖场完成整改。并引以为戒,以此为典型,在全县广大养殖场户中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关于畜禽养殖场、养殖企业相关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明确粪污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投身环保,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2:“七里河区八里镇王家湾村水厂后侧修建彩钢房的旱厕,距离水厂较近,该厕所是给附近的商户使用,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该厕所位于八里镇水磨沟水厂西北角闲置空场地北侧,该闲置空场地周边无住户。为方便附近村民在空场地晨练时如厕,八里镇后五泉村于2021年10月份搭建的临时彩钢旱厕。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政府立即组织13人、挖机1台、清运车1辆,对该彩钢房旱厕进行彻底拆除,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水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下一步,七里河区将在远离水厂和方便晨练群众的地方设置小型移动式环保厕所,确保周边晨练村民的如厕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3:“永登县国土局将村民在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的茶花地出租给个人,私自非法采砂,填埋,破坏235亩耕地,多次向永登县国土局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上川镇五联村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为了改良耕地种植条件以达到更好的保墒效果,政府主导改造旱砂地,当地农民就地取砂覆盖地表,形成了许多砂坑。特别近年来,兰州新区建设,建筑用砂石料需求量剧增,毗邻新区且砂石资源丰富的上川镇五联村就成为非法采砂突出区域。
通过调阅资料,2009年6月4日秦川镇五道岘村四社村民常**租赁徐家磨村在上川镇五联村的插花地1100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流转期限2009年10月30日至2039年10月30日。2009年9月14日,常**和王**将其中490亩土地转租他人用于采砂。经2012年7月4日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实地勘测,因采砂、建房、堆料等实际占用土地268.21亩,其中182.19亩土地为基本农田,未利用地86.02亩。2013年,常**将该土地转让给兰州恒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兰州恒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又将该土地转让给甘肃省鸿祥盈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砂坑修复、土地平整,分步实施生态恢复,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截至目前,甘肃省鸿祥盈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砂坑修复、土地平整等措施,平整修复土地约440亩(包含此268.21亩),并配套灌溉渠道3公里,机耕道1.5公里,土地已达到耕种条件。今后,永登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执法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维护好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同时加大对上川镇五联村境内历史采坑的回填平整、改造利用,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确保耕地复垦到位。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4:“永登县苦水镇大路村,华亚碳化硅厂生产碳化硅时,有一股浓重的臭味,严重污染当地空气,此情况已持续七八年。”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华亚碳化硅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苦水镇大路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1756560323D,法定代表人杨*。2010年12月3日取得《兰州凤山碳化硅有限公司异地扩建12500KVA碳化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2010〕91号),2011年7月20日通过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永环发〔2011〕53号),2020年8月20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756560323D001V)。2021年9月,该公司全面完成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及集气罩烟气收集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通过了废气治理项目专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4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调阅2022年度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和第一季度企业自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现场发现该公司冶炼炉烟气收集罩密闭不严,导致少量烟气通过收集罩缝隙向生产车间外逸且有异味,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039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于2022年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10号),拟处罚款人民币2.7万元。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该公司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对废气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同时,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受理编号306:“兰州保利领秀山五区南门草坪已补种,东门绿植仍未补种,东门建筑垃圾仍未清理,周边单位施工也未做常规防尘处理,尘土满天飞。兰州文创城、保利领秀山等项目自交付以来,由于各种各样施工不断,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响应的环保措施,尘土满天飞,同时对原有绿化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施工单位也没有及时恢复,尤其到了冬春季,风沙漫天飞。同时各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及时清理,相关问题多次反馈物业,均未处理,严重影响市区环境,恳请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保利领秀山五区小区为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朝阳街,于2020年12月交付使用,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和服务。经检查人员现场核实,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绿化存在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导致部分区域绿化质量不高,目前,该小区南门草坪已补种,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正在小区其他区域进行绿化,东门绿植补种将于5月底完成。该小区自交付以来,业主陆续入住装修,产生大量装修垃圾,为此,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在小区东门设置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公司对该处垃圾定期清理,但存在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运完成。同时,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兰州文创城实为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该区域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目前,已有保利领袖山、万科城、碧桂园公园上城等多家项目入驻,开工建设项目较多,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也在同步进行。检查人员现场对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周边及其他项目建设项目现场核实,各施工单位均采取了裸露土方覆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防尘措施,但也存在洒水频次不够、道路清扫不及时等情况,加之,受近期大风天气影响较多,导致出现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不存在“对原有绿化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的情况。今后,皋兰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巡查,特别是冬春季的巡查,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湿法作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在遇大风天气时采取停工等必要措施,切实避免扬尘污染。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07:“城关区广武门黄河沿22-24号楼顶安装电信和联通的基站,机器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该基站位于城关区广武门黄河沿22号8楼楼顶,由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负责运营,楼顶有两个机房,一个机房输出联通信号,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一台交流、直流转换器、九台用于数据交换的BBU、一台空调、一个排风设备(已损坏);另一机房输出移动信号,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一组交流转直流配电设备、5台用于数据交换的BBU、两台空调(一用一坏)。由于4月28日为下雨天气,因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无法对其噪声进行监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准备待雨停后对其产生噪声进行监测,然后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受理编号310:“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81信访件处理情况不满意,城关区定西路君通宾馆已进行整改,修建一个小房子,将发电机放在房子内,噪声稍有减弱,还是存在扰民情况,不要求街道社区去处理,要求执法部门处理。”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25日,经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等执法部门再次与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君通长城宾馆沟通协调后,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发电机外围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待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完成并监测合格后,再使用柴油发电机。
4月30日,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再次与君通长城宾馆负责人沟通协调。君通长城宾馆负责人已同意对甘肃成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恢复供电。当日11时30分许,现场已恢复用电,发电机已停止使用。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1:“七里河区火星街明珠家园润泰物业地下车库长年漏水,积水产生的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4月29日现场排查,该地下车库位于火星街1201-1341号的七里河区明珠家园润泰物业地下车库,该车库于2014年交付使用,现有停车位 540 个,整个车库占地下一层,面积为17450平方米,车库内设计安装抽水泵22个。由于明珠家园地下停车场采光天窗玻璃密封不严,以及10号楼下西侧绿化草坪处存在渗水点,导致少量雨水及灌溉水渗漏至地下车库2处排水沟内,加之物业公司对积水清理不及时,导致地下车库2处排水沟常年积水,产生的臭味聚集在地下车库内。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工作人员立即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对2处排水沟进行清理,并组织人员对地下停车场采光天窗玻璃橡胶封条进行加固。同时查找10号楼下西侧绿化草坪渗水点进行堵漏,对草坪适量浇水,加强地下车库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2:“近一个月,城关区雁西路雁滩家园C区15号楼楼下白建强牛肉面店,大蒜、大料味道浓重,气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30日,经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白建强牛肉面店内已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三台,全部连接烟道通至楼顶,且能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该店在制作、加工牛肉面的过程中,产生的是正常蒸汽及食材味道,无其他异味。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进一步加大对油烟净化设备、烟道的保养、清洗频次。下一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3:“举报人是兰州市榆中县清水驿乡村民,其基本农田在2014年维修兰定管道的时候被征用,乡政府和村里都派人进行测量,并承诺施工后恢复原貌,但施工完成后只进行了简单的回填。导致举报人的土地不能灌溉、荒废8年有余,八年内多次向乡政府和涩宁兰管道公司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希望有部门能够解决此问题。”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2年4月29日,榆中县人民政府安排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清水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涩宁兰天然气输气管道起自柴达木盆地青海油田涩北首站,止于兰州市西固区,该输气管道工程被列为国家实施“能源东输”重点工程。兰州至定西输气管道是涩宁兰输气管道支线东延段,是甘肃省“十二五”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于2013年8月28日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兰定输气管道建设途经榆中县清水驿乡稠泥河村宁坪社,埋设管道需临时占用举报人李*存3块相连的承包地共计1.155亩,该项目已补偿李*存临时占用补偿费5738.04元。工程完工后对占用的土地已进行了复垦。
2022年4月29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清水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兰定输气管道临时占用李*存的3块承包地已全部耕种,分别种植大豆、地膜玉米和胡麻,且种植大豆和胡麻的地块东侧紧邻农村灌溉U型渠。工作人员走访该地块周边有承包地村民,村民称该地块及周边耕地均能正常灌溉。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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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324:“永登县武胜驿乡金嘴村,有生产石英砂的工厂,工厂生产时污水乱排放,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永登县武胜驿乡金嘴村现有水洗石英砂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
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金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053100208A,法定代表人胡**。该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已建成2条年产1.5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有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循环沉淀池。
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金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MA73NQKG7N,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取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环评批复(兰永环审〔2020〕026号),建成1条破碎筛分水洗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循环沉淀池。另有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尚未建成。
现场检查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有废水乱排放迹象。现场部分原料覆盖不全,有扬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13020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现场检查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有废水乱排放迹象。现场部分原料和产品未完全覆盖,有扬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1302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两家企业的行政处罚,督促两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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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314:“城关区雁滩安居小区旁边蔬菜批发市场,每天凌晨4:00开始,三轮车和电动车的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雁南街道现场核查,该蔬菜市场存在扰民现象。针对此问题,2022年4月30日晚、5月1日凌晨3时至6时,雁南街道联合辖区执法中队、雁滩交警大队对南河路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及市场周边沿线进行联合整治,对蔬菜市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蔬菜市场对白天及夜间所有经营户进行规范管理,做到文明经营;对夜间市场内车辆加强管理,禁止夜间鸣笛,高声叫卖等现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5:“城关区威斯特大厦有空调外挂机距离城关区底巷子环保厅家属院窗户非常近,空调机运作噪声扰民,可能是浦发银行的空调机。”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噪声主要为广场南路105号远达威斯特大厦后墙一、二层之间的两处空调机组产生,一处的中央空调(8个机组,其中5组正常运行,3组损坏)位于远达威斯特大厦后墙东边,一处的2组空调外挂机位于远达威斯特大厦后墙西边,经远达威斯特大厦物业工作人员确认,以上2处设备均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所有。
针对此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对西边正在运行的2组空调外挂机进行了监测。而东边的中央空调由于目前还未运行(现场负责人告知每年大约7月中旬开始使用),暂无法监测,待正常运行后将再次对该单位噪声进行监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受理编号316:“吴家园390号外卖小店将管道通到门口雨水井,导致此处经常是污水外溢,多次联系社区,社区一直未处理。”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处为吴家园390号住户将平房外租进行餐饮经营涉及排放污水的2家餐饮店,其中:七里河区住家饭餐饮店以经营快餐为主,2021年6月注册经营,经营面积约10平方,七里河区螺狮兄螺蛳粉餐饮店以经营特色小吃为主,2021年4月注册经营,经营面积约30平方。两家餐饮店在经营中均未安装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污水经店内的下水道直接进入店外污水主管网。通过现场查看店外污水主管网检查井,2家餐饮店未分离的污水对店外主管网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此问题,4月30日,七里河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吸污车对2家餐饮店外主管网进行吸污疏通,并要求2家餐饮店安装油水分离器,现已整改完毕。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7:“举报人是榆中县宛川河流域周边村民,现反映榆中县甘草店镇洋芋协会某某人,在榆中县宛川河甘草店镇东村与三墩营村交接处段,架设专用输电线路和变压器,并在河道旁私自开挖沙坑,聚集河道内地表水,进行非法提取后灌溉牟利。”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榆中县水务局、甘草店镇政府4月29日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沙坑位于甘草店镇东村东上社、堡子社地界,在宛川河道外,沙坑形成于九十年代,为历史遗留沙坑。该沙坑所在土地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由甘草店镇洋芋协会某某人用于流转土地灌溉蓄水池。目前,沙坑内有蓄水约3万方左右,水源是购买的三电提灌工程水。沙坑与宛川河之间有一条5米宽左右的水泥硬化道路,中间没有引水渠道将宛川河地表水引入沙坑,不存在聚集河道内地表水。沙坑内的蓄水主要用于流转土地灌溉用水,没有向他人卖水,不存在非法提取后灌溉牟利。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8:“高新区定远镇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污水,有一股恶臭味。”
此问题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高新区建设局(环保局)、兰州高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北京柏瑞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方运维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定远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口处废水未出现恶臭气味,现场检查发现,在生化曝气池周边发现散落的污泥,产生恶臭异味。由于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行时进水量小、水温低,微生物保有量低。随着今年春季气温的回升,进水量和进水浓度较冬季都有明显提高,为提高微生物总量和微生物菌群活性,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够稳定运行,2022年4月27日起从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向厂区生化曝气池投加污泥约38吨。投加装卸过程中有异味扩散,同时在投加过程中池体周边散落污泥未及时清理干净,致使异味影响到周边环境。
针对此问题,兰州高新区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一、定远污水处理厂立即对现场散落的污泥进行清理;二、安排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对厂界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目前,池体周边散落污泥已清理干净,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19:“城关区元森北新时代玫瑰园8号楼下穆斯里美食店,主要经营烧烤,无正规烟道,自己设置了小烟道,营业期间油烟直排8号楼1单元,油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店安装了空气净化设备,举报人质疑设备是否对油烟有净化有作用。”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市场监管局4月30日、5月1日两次前往现场核查,穆斯里餐饮店均未营业,目前处于歇业状态。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待穆斯里餐饮店正常营业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置。
受理编号321:“城关区五一馨苑小区后门至佛慈大街路段,路面扬尘大,垃圾堆积,希望有关部门洒水降尘、清理垃圾。”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城关区五一馨苑小区后门至佛慈大街路段为拆迁区域,该区域为市建投计划建设五一馨苑四期、五期项目工地、该工地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无人管理,五一馨苑小区住户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在道路两侧坡面,现场并存在扬尘现象。
针对此问题,草场街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开展垃圾清运、洒水降尘、环境卫生清扫等工作,并张贴温馨提示牌,杜绝居民乱扔垃圾,预计5月3日前完成。今后,城关区草场街街道持续做好该区域日常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障周围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22:“榆中县环城西路刘家大院农家乐门口废品收购站,垃圾露天堆放,影响环境。”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4月30日现场核查,该废品收购站名为榆中老张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620123MA746QCA53,于2020年3月开始营业。现场检查时发现垃圾露天堆放,无明显异味。
针对此问题,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榆中县商务局和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废品回收站对已收购的废品限期搬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将对该问题全程跟踪,对该废品回收站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323:“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保利领袖山6期东侧存在大量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遇大风天气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保利领秀山六期小区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于2021年10月交付使用,该小区东侧堆放的垃圾,是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为小区业主设置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公司对该处垃圾定期清理,但存在清理不及时,遇大风天气尘土飞扬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运完成。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大垃圾临时堆放点转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25:“七里河区恒大帝景小区门口有六七家烧烤店,未安装烟道,油烟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七里河区恒大帝景小区5号和14号楼旁一、二层裙楼商铺的8家烧烤店,其中2家停业转让(黄胖胖木炭烧烤、大自然烤肉餐厅),6家正常经营(一路烧烤餐厅、鑫鹏东北烧烤、尕羊烤肉餐厅、羊兰坊烤肉餐厅、火知了木炭烤肉、穆思楼印象烤涮餐厅)。正常经营的6家烧烤店均办理了经营性证照,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备。
恒大帝景小区的5号和14号楼为“恒大帝景项目”的部分项目。2013年,甘肃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该小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由原兰州市环保局审批,批复意见要求包含该项目商铺所涉及的餐饮业设置专用烟道,通过各自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建筑屋顶排放,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也设立了专用烟道。经4月30日现场检查,2家停业转让店面,正常经营的6家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产生的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管控力度,督促餐饮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对楼上住户的影响。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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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20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3件,情况属实3件。目前1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329:“永登县武胜驿乡镇兑角村和向阳村三家砂厂(名称不详)环保手续不全,土地手续不齐全,将废弃的砂石倾倒在沟内,装卸石头、机器噪音扰民,扬尘严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登县武胜驿镇兑角村有石英砂厂2家,分别为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和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永登县武胜驿镇向阳村有石英砂厂1家,为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
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MA742T9D71,法定代表人杨**,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2007年7月1日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原永登县金嘴宏达石英砂厂)与武胜驿镇兑角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将此块土地用于筹建石英砂厂。2017年,永登县金嘴宏达石英砂厂变更为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永环审〔2019〕005号),建设项目内容为一条年产3.5万吨破碎筛分水洗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给料振动筛、滚筒筛等。2019年12月11日,该公司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2月2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620121MA742T9D71001Y),有效期至2025年2月25日。
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1576286451G,法定代表人周**,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2004年6月22日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与武胜驿镇兑角四社杨*、杨**等六人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书》,协议将此块土地用于筹建石英砂厂。该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永环发〔2017〕111号),建设项目内容为年产一条4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给料振动筛、滚筒筛等。2017年12月20日,该公司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2月25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620121576286451G001X),有效期至2025年2月24日。
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690382420A,法定代表人汪**,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2001年6月7日,永登县金源金源石英砂厂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该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取得石英砂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兰环永审〔2019〕047号),建设内容为年产一条1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给料振动筛等。该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620121690382420A001W),有效期至2025年3月5日。该企业自2021年9月以来停产至今。
(二)查处情况
2022年5月1日,现场核查3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经永登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打点并核对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库和套合现状图,三家石英砂厂用地均为建设用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走访核查,3家企业周边沟道均未发现倾倒废弃砂石现象。经调阅资料,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和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与第三方签订了底泥销售合同,产生的底泥通过外售处理,未发现沉淀池底泥堆存于沟道的情况。现场核查发现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约有700多吨产品覆盖不全,有扬尘现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1302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堆存的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现场物料覆盖到位,未发现扬尘现象。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该公司的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受理编号330:“1.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兰州市西固区二级水源保护地芦草山林场违法毁林占地修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至今未执行(兰自然资西执罚字(2020)01号)处罚决定,原林地生态未恢复。2.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7日在芦草山该公司回填种植土场地内倾倒建筑垃圾,至今未按(兰西)城管(环卫)责改字(2021)第048号通知书整改,存在泥石流灾害隐患。”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划定区域范围内(距离黄河900余米),2020年6月5日,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占用柳泉镇牟家台范围内林地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自然资西执罚字(2020)01号)(“一、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对非法占用的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10000元。”);同年8月3日,向该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8月18日,依法向西固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6日,西固区人民法院做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行政裁定书》((2020)甘0104行审48号)。2022年5月2日,经现场调查核实,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履行兰自然资西执罚字(2020)01号处罚决定,原地类未恢复。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履行处罚决定,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已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021年7月7日西固区城管部门巡查时发现兰州兴达林业有限公司在种植土回填中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按照《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下达(兰西)城管(环卫)责改字(2021)第04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已倾倒的拆除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偷倒建筑垃圾车辆所属公司甘肃乾源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做出(兰西)城管(环卫)罚决字[2021]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行政处罚5000元。目前,兰州兴达林业公司已对倾倒垃圾进行处理,对该区域进行了土地平整及苗木栽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西固区政府将督促兰州兴达林业有限公司按照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自然资西执罚字(2020)01号)的处罚决定履行决定内容。
受理编号332:“永登县河桥镇马庄村山内(大通河右岸原祁连山窑街水泥厂背后),长期乱采乱挖矿山资源,肆意开挖,越界超采,尘土飞扬,山体严重损毁,生态破坏非常严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北沟石灰石矿位于永登县河桥镇马庄村(主卜村马庄社)山内(大通河右岸原祁连山窑街水泥厂背后)。采矿许可证号为C6201002010117120098778,采矿证有效期自2013年8月29日至2016年5月29日,发证机关为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区面积0.405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石灰石矿。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自2016年5月底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资源枯竭,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3月废止了该采矿权。2018年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僵尸企业”后于2018年12月被注销,全部资产由其全资子公司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反向吸收合并,现由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承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9月,为全面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只顾矿产资源、不顾矿山生态修复,矿山一关了之,拒不履行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的整改要求,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编制完成了《二并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6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评审,2021年6月 24日专家组审核通过。2021年8月20日,委托建材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进场施工开始恢复治理。截至目前,民和公司二北沟矿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整体进度的49.9%。
2022年5月1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在治理工程中扬尘防控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有时洒水跟进不及时会产生扬尘污染。下一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河桥镇政府将持续跟踪督促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二北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推进恢复治理工作,并加强治理工程中的扬尘防控。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相关新闻: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0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20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7件,情况属实7件。目前办结完成4件,3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326:“兰州铝厂二厂周边,氧化铝粉尘刮到院子里,导致居民滑倒,吃饭时碗里面都是粉尘,也影响庄稼收成。平安镇已拆迁废墟不平整,不覆盖,成了垃圾场,刮风时污染严重。”
此问题经红古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二厂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河湾村309国道以南,该厂于2002年1月建成并投产,主要为200KA电解铝生产线和辅助生产系统,于2004年7月完成验收(环验〔2004〕050号)。氧化铝为该公司二厂电解铝生产原料,氧化铝粉尘产生源主要是氧化铝卸料站、氧化铝运输、氧化铝库、上料系统、电解生产五个环节。现场查阅该公司2021年全年和2022年一季度的《固定污染源在线设施比对监测报告》《厂界无组织监测报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未发现有颗粒物超标情况。
工作人员现场对氧化铝粉尘易产生环节逐一核实,其中氧化铝卸料站、氧化铝运输、氧化铝库均采用吨袋包装,现场核查时无遗撒现象。氧化铝上料系统采用钢结构对两侧及顶部进行封闭,下料口周边采用负压进行收尘。南厂区电解铝生产净化作业区配套建设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对颗粒物排放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在线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市监控平台,现场核查期间,该厂颗粒物(粉尘)实时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时,现场调阅4月28日-4月30日电解二厂净化三个工区颗粒物在线历史数据,显示颗粒物(粉尘)排放控制在国家排放限值内。
2022年5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南厂区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进行了监测,采样点位4个。同时,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步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数据排放在国家排放标准限值内。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对兰州铝厂南厂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24户居民进行入户走访,现场发放《入户走访调查表》13份,收回13份,11户家中无人。调查结果显示,无影响的占62%,有影响的占38%。据走访了解,反映的氧化铝粉尘刮到村民院子主要是屋顶积灰遇刮风天气扩散所致。针对此问题,企业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屋顶积灰进行清理,企业对日常卸料、运输、上料等环节遗撒的氧化铝及时清理。遇异常天气,停止卸料。同时采取保洁措施,定时对道路清扫,洒水抑尘。
2022年5月1日,红古区农业农村局前往兰州铝厂二厂周边的河湾村进行现场核实,该厂区周边100米左右范围内全部种植的是苗木(包括部分经济林),行间套种少量蔬菜,用于自食。同时,经红古区农业农村局调查走访,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对比2020年、2021年农作物收成,没有造成农作物产量减少的现象。根据2019年对兰州铝厂周边土壤重金属含量情况检测结果,土壤重金属含量未超标。2020年在兰州铝厂周边的河湾村、岗子村委托甘肃省第三勘察设计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检测工作,经检测,红古区无受污染耕地。
举报反映的平安镇已拆迁废墟位于平安镇河湾村,是兰铝周边河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经红古区平安镇工作人员2022年5月1日现场查看,河湾村309国道以南部分拆迁户裸露地面未覆盖,存在垃圾堆积现象。针对此问题,红古区平安镇立即对拆迁废墟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对拆迁后的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同时,安排人员对所有的拆迁院落及周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做好覆盖及洒水降尘,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确保周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27:“皋兰县黑石镇和平村乾元丰沥青搅拌站,垃圾排放在耕地周边,破坏耕地和庄稼。”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甘肃乾元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黑石镇和平村,属沥青拌合站生产项目,该公司入厂道路南侧为和平村一社耕地,该处耕地没有种植任何庄稼,在耕地周边有少量建筑垃圾,垃圾均在耕地外围,不存在“破坏耕地和庄稼”的情况。经调查了解,甘肃乾元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耕地周边倾倒垃圾。耕地周边的建筑垃圾为附近居民倾倒,皋兰县黑石镇已组织人员和车辆对耕地周边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今后,皋兰县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管控力度,有效避免在耕地周边倾倒垃圾的现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28:“城关区北滨河路滨河丽舍6楼,有住户饲养鸽子,鸽子粪便和鸽子毛到处乱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靖远路街道4月30日现场核查,城关区滨河丽舍小区5单元共8层,益建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楼院卫生。该单元801室业主系中国信鸽协会会员,饲养手续齐全,但该业主私自在楼顶平台搭建鸽棚饲养信鸽。现场存在鸽子毛,鸽子粪便堆积现象。
针对此问题,靖远路街道、辖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业主对现场存在的鸽子毛、鸽子粪便进行清理,并对楼顶环境及鸽子笼进行消杀除臭。同时告知该住户在5月8日前将鸽子棚自行搬离,目前现场鸽子毛、鸽子粪便已清理完毕。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靖远路街道、辖区执法中队、益建物业公司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求业主按照时限尽快完成搬离工作,共同维护楼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331:“七里河区西津西路苗圃花园东区地下车库长期无人清理,尘土、垃圾较多,希望在地下车库放置垃圾桶。”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地下车库属兰州鸿兴物业公司管理,散落垃圾为该小区业主随意丢弃导致,地库地面有浮土。5月1日,兰州鸿兴物业公司出动人员15人、清洗车2台对散落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地面尘土进行了彻底冲洗,并在该地下车库各单元出入口及显要位置设置了10个垃圾桶,张贴了禁止乱扔垃圾标识。工作人员要求兰州鸿兴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该地下车库的管理,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维护,清扫保洁、清运垃圾,形成长效机制,为辖区群众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333:“举报皋兰路口与麦积山路口西侧川香苑每天23点至凌晨5点有无数台大功率电机释放强磁电磁辐射波噪音,导致其无法入眠,耳朵被造成感音神经性耳聋和心脏病,现要求川香苑饭莊拆除五台炉灶、房顶端的铁皮烟道和大功率电机。”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皋兰路口与麦积山路口西侧的川香苑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城关区旧大路祥云面庄(门头名称为川香苑饭庄),该店位于城关区旧大路193—197号,主要经营中餐,营业面积约100平米,其噪声来源主要是后堂的4个灶眼和其他7台设备(2台风机、1台油烟净化器位于该店后堂楼顶的隔音房内,1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烟道排放口处,3个冰柜位于后堂外墙处)。针对此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现场对该店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监测。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受理编号334:“1 .榆中县太白东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方银座南边与北边各有一处废品回收站在城市主干道垃圾乱堆乱放,影响环境;2.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阡陌院二期西门口斜对面有一处废品回收站,也在城市主干道,垃圾露天堆放,影响环境;3.城关镇文兴路榆中六中家属楼后边有一废品回收站紧靠家属院,垃圾露天堆放,影响环境;4.榆中县栖云北路三电家属院小巷内有一废品回收站,垃圾露天堆放,下雨时,有臭水流出,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4月30日现场核查。
①该处有三家废品回收站。东方银座对面右边,经营者赵**,于2021年3月开业,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现场垃圾露天堆放,杂乱无序。东方银座对面左边,名为榆中万鹏废旧物资回收店,注册号620123600175127(1-1)。于2016年3月开业,现场垃圾露天堆放,杂乱无序。太白东路北侧,经营者董**,于2022年3月开业,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现场垃圾露天堆放,杂乱无序。
②该地块位于金家圈四社,于2018年5月已被榆中县政府征用,属国有储备建设用地,一直未开发。2021年10月被原土地承包经营户出租给张**,用于废品回收,但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核查时现场堆放收购物品杂乱无序。
③该地块2021年5月被榆中县政府征用,用于规划路建设,但一直未开工。2021年7月承包人赵**将该地块出租给赵**用于经营废品回收站。该回收站名为兰州昱霖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MA746YN21M,于2021年7月开业。核查时现场堆放收购物品杂乱无序。
④该地段位于北关三社,该回收站名为榆中翔辉源废旧品回收店,经营者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23MA71JX207F,于2021年5月开业。核查时现场收购废品杂乱无序,无明显异味。
针对以上三家废品站无证经营问题,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对三家废品站予以查处;对另外三家存在的环境问题,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榆中县商务局和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督促三家废品回收站对已收购的废品限期搬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将全程跟踪,对6家废品回收站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335:“七里河区上西园134路公交车公交一公司终点站街道内摆摊设点严重,地面垃圾较多,无人清理。”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区域存在摊贩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垃圾主要为摊贩们摆摊设点中乱扔的蔬菜残渣等。5月1日,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处占道经营商贩进行了清理整治,对区域卫生进行了清扫保洁。七里河区已将该区域列为重点巡查整治区域,安排专人加强常态化监管巡查,杜绝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加大对此处无证经营摊点的劝导、整治力度,严格按照《兰州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商铺经营业主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该问题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