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让“法治”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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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12月3日,酒泉市肃州区在东方广场举行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肃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平,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贾平先,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天峰出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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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来自肃州区人大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的100多名工作人员通过向群众散发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资料、拉横幅、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公民依法享有与必须履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对群众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合同、婚姻、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鼓励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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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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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肃州区委宣传部(肃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