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升级中医药保护发展"法宝" 制定道地药材目录

甘肃将升级中医药保护发展"法宝" 制定道地药材目录

原标题:中医药保护与发展,甘肃将立法添动力

新甘肃客户端3月3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今天下午,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徐润莉,分别就《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特点等内容方面接受媒体联合采访,解读了该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必要性。

IMG_9086.JPG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接受记者采访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介绍,在《条例(草案)》起草前期,经过充分准备,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甘肃是中药材资源大省、中医药文化大省,又是全国唯一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2001年制定的《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已明显滞后,亟待从法律层面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解决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管理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足、经典特色传承不够等问题。”

刘伯荣说,《条例(草案)》的制定,将对发展甘肃中医药事业、产业提供了一个根本依据和遵循,有自己的特色与亮点——突出了中药保护和中药产业发展;突出了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控制中的作用;对中药材质量提升和监管作了明确规定,将对扶持和发展陇药事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还突出了中药文化建设。

据介绍,《条例(草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有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相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同时借鉴了兄弟省市中医药立法有益经验。《条例(草案)》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与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保障与监管、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条例(草案)》明确了中药材资源保护措施,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同时还规定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应当制定甘肃道地药材目录,建立、完善道地药材标准体系。

IMG_9098.JPG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徐润莉接受记者采访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规定了中药资源保护和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完善了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创新的相关规定、细化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政策机制、完善了发扬甘肃中医药优良传统的方式方法、明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范围和标准。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徐润莉表示,“其中在完善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创新相关规定方面,《条例(草案)》从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推广甘肃道地药材产品,充分利用本地中医药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旅游、文化、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科学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对中医药领域的科研机构、平台建设等予以重点支持,明确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将中医药科学研究列为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新甘肃)

相关新闻

中国新闻网:甘肃“法”护中医药:将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甘肃“法”护中医药:将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2020年8月28日,第三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在“千年药乡”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开幕,本次大会采取线上为主,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图为“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隔空”肯定药博会展示甘肃良好的中医药文化底蕴和产业优势。(资料图)张婧 摄

中新网兰州3月31日电 (记者 崔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医药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广有效方剂和特色技术,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预防和救治中的作用。”3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二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中医药条例》。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甘肃中医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特色和优势得到了全社会认可,出台《条例》恰逢其时,旨在通过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统一性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护公众健康。

2020年8月27日至29日,第三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在“千年药乡”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召开。图为第三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线下展馆的药材展示。(资料图) 张婧 摄

2020年8月27日至29日,第三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在“千年药乡”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召开。图为第三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线下展馆的药材展示。(资料图)张婧 摄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伟大创造,亦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刘伯荣介绍说,甘肃是一个中药材资源大省,全国363种重要的中药材甘肃有276种,占到了76%,素有“千年药乡”“天然药库”之美誉。与此同时,甘肃还建立了完备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从省、市、县、乡村都有中医服务机构,90%以上的综合医院,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的乡镇卫生院都能够提供中医的医疗服务。

该条例共十个章节,拟立法对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与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保障与监管等方面明确法律责任。

刘伯荣分析称,该条例对中药材质量提升和监管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卫生、健康、农村、农业、商务各部门对中药材的监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对规范、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都能够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民族医药扶持也有了明确规定,并突出了中药文化建设方面,是一部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徐润莉说,该条例设专章对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作出规定,甘肃作为中药材的种植大省,此次通过立法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可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重点问题,是一大亮点。

另外,该条例还分别从推行中药材的标准化种植,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本地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以及对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推广甘肃道地药材产品,还有推动中医药产业与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多方面做出了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细化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政策机制,它衔接了中药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立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继续教育到完善师承教育、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和激励评价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