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兰州新区“开小灶” 多项政策铺“钱”程

甘肃为兰州新区“开小灶” 多项政策铺“钱”程

原标题:【短视频】甘肃省上出台多项政策“红包”支持兰州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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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积极实施区域性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兰州新区发展。

《意见》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获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征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继续贯彻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甘肃为兰州新区“开小灶” 多项政策铺“钱”程

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符合相关政策的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意见》还指出,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积极实施区域性财税支持政策。省级财政自2017年起连续5年,将省级分享兰州新区的税收增量全额返还兰州新区;鼓励市州对成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人给予奖励等多项政策红包,促进兰州新区快速健康发展。甘肃台报道

记者:梁镇云 许国勇 方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