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危险驾驶……金昌通报一批法院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06日 16:55
来源:凤凰网甘肃综合
作者:王玉龙 赵爱苹
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12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全市法院典型案例。
《金昌日报》讯: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12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全市法院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11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292件,审执结15383件,同比分别上升9.9%和5.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9%,执行标的到位率39.4%,持续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审判执行质效始终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
本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是从全市法院审执结的15383件案件中评选出的,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包括韩某某、包某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和王某某危险驾驶案3件刑事类案件,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昌市双建综合购物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金昌军分区与被执行人潘多福合同纠纷案,涵盖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类型。
文/记者 王玉龙、赵爱苹(实习记者)
图/记者 王玉龙
[责任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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