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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近半罚单剑指车险及中介乱象


来源:北京商报

497张罚单、27封监管函、超8000万元罚金是今年前三季度保险业“纠偏”风暴的成绩单。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相较于去年同期,今年前三季度的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呈现“双降”。业内人士分析,罚单数量和金额不断下滑的背后是“严监管、强监管”效应的显现,保险业合规经营的整体态势向好,同时还释放出保险业监管回归常态的信号。

的确,监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罚款正与机构罚款并重。对此,有监管人士曾表示,风险管理的根本在于对人行为的管理和约束,一定要让其不能、不敢、不想、不愿违规犯事和踩红线才是最关键的。

此外,也有一些个人涉及违规但未被罚款而是处以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另做处理。

例如今年6月,吉林银保监局下发罚单称,王新玉在担任中华联合财险本溪中支总经理期间,公司在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经营期间,将相关货物运输险业务虚构为代理业务套取费用,王新玉因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由此撤销其任职资格。

而在今年4月,山西银保监局向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下发晋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罚单,其中指出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规行为,不过该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个人代理人曹霞的违法行为另做处理”。对于最终如何“另做处理”,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该公司,但截至发稿公司并未回复。

车险及中介乱象突出

从不同类型的保险机构来看,财险公司和非银保险中介机构收到的罚单最多。

具体来看,前三季度,处罚对象为财险公司的罚单数量为138张,其中车险领域成为处罚重灾区,涉及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虚列多项费用套取资金等。而事实上,上述违规行为可谓是车险业务“久治不愈”的违规硬伤。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解释称,目前车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而费用竞争是财险公司更直接获取业务的重要方式,并且多数公司都在按照“地板价”进行竞争,因此导致违规“套费”多发,而上述违规现象也与套取费用息息相关。

朱俊生表示,未来,一方面车险市场仍需要进一步去推进商车费改,市场主体需拥有更多的定价权,由此有助于为险企挤出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就是加强合规化,同时车险市场也需要一些市场伦理去引导车险销售更加遵守规则。

据了解,今年以来,监管已发布多项通知整顿车险行业,例如今年1月被业内称之为“史上最严车险自律公约”的《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出台,其中对车险手续费管控进行了重要强调,例如要求险企据实列支不做假账,严禁各种“送礼”行为等。另外,从2018年4月到2019年5月,全国已有15个省市自治区加入车险投保实名缴费的队伍,而该项措施有助于遏制一系列车险销售乱象。

今年7月,银保监会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明确银保监分局对车险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有关事项的函》,明确银保监分局查实当地财产保险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后,可对相关地市级及以下保险机构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同时,非银保险中介机构收到罚单130张,主要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编制虚假资料以及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事项、为其他机构及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聘任不具有相关资格的负责人等。

而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乱象,监管也多次发文“围堵”。银保监会先后下发《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并剑指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合作等乱象;今年5月,银保监会还下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整顿联网保险销售行为。

[责任编辑: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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