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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下月起甘肃残疾儿童平均救助金提高4千元


来源:凤凰网甘肃综合

18日,《甘肃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意见》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0至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平均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6万元

18日,《甘肃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意见》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0至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平均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6万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钱河山 摄

据介绍,目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具体内容主要以实施多年、受益面广、康复效果较好的康复项目为主。比如,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社会适应性训练等。

针对这些情况,《意见》明确了具体救助标准。其中,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低于7.2万元;实施手术的脑瘫儿童,每例手术费不低于1万元;其他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平均每人不低于1.6万元;助听器每人不低于6200元;矫形器、轮椅每例不低于2000元;坐姿椅、站立架每例不低于1500元;助行器每例不低于400元;假肢每例不低于7000元;其他辅助器具每人平均不低于1000元。以上经费中都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在享受救助年龄段内,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其它辅助器具每3年不超过1次。

另外按照《实施意见》规定: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甘肃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华文哲参会  钱河山 摄

甘肃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华文哲介绍,《意见》立足甘肃省情,本着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规定了救助对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0至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体包括三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考虑到残疾儿童家庭普遍面临沉重负担、各市州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情况,《意见》特别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

[责任编辑: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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