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双会 图/侯锐

《甘肃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10月27日,凤凰网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该省将利用3年时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把协助进食、沐浴、吸痰、导尿等36项服务纳入支付范围。参保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据介绍,该省今年启动制度建设,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2027年逐步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2028年实现全省覆盖。职工参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费率0.3%,单位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费率0.15%。职工医保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参保人可选择机构、社区、居家三种护理模式,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报销50%左右。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支付护理服务费用,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助器具等纳入支付范围,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甘肃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独立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专业评估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托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施评估。大力发展“长期照护师”新职业,引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提升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该省还将建立健全缴费时长与待遇水平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约束制度,对连续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未就业城乡居民提高支付比例。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阶段性调低待遇水平等约束性措施。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随断保年限的增加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