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掖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商务市建发〔2026〕121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活动,不断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规范经营水平,促进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深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就公开征集全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假借以“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以及虚假“灭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为非法报废机动车交易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将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向无处理资质的企业出售和转卖拆解的废旧三元催化器,违规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三元催化器等零部件,出售未标注“再制造产品”标识的不合格再制造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规范拆解行为。未在资质认定场地内或在分支机构内拆解报废机动车,在露天场地进行拆解作业,并随意丢弃或排放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随意排放制冷剂,污染土壤和水体等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旧三元催化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未落实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生态环保管理制度、未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未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应急处置等培训情况。从事特种行业人员无证上岗,消防设施设备缺失、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电话征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方式
张掖市商务局 0936-8251083
甘州区商务局 0936-8251079
临泽县工信和商务局 0936-5521656
高台县工信和商务局 0936-6623177
山丹县工信和商务局 0936-2918012
民乐县工信和商务局 0936-4455258
肃南县发改局 0936-6121413
(二)信函邮寄方式
可将反映问题的信函寄送至张掖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财智世家统办三号楼21楼),邮编:734000。
张掖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7日
(张掖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