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兰州新区范围内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 “市霸”等黑恶犯罪。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
(七)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
二、举报渠道
1.兰州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931-651117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
lzxqzxxd@163.com
来信来访:
兰州新区管委会1号办公楼1247办公室
邮编:
730300
2.兰州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931-825611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
xqgashce@163.com
来信来访:
兰州新区泾河街166号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绰号)、住址、主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线索及举报人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我们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兰州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8日
(兰州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