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戴红花坐花轿嫁进门 “遗”起解锁甘肃奇异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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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戴红花坐花轿嫁进门 “遗”起解锁甘肃奇异婚俗

地处甘肃省东南部,陕甘川交汇处的陇南康县,作为中国西南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走廊,由于独特的地域环境和历史上的民族变迁,在这里留下了许多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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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氐羌文化和秦陇文化的交汇地,在康县南部一带,祖祖辈辈沿袭这一种“女娶男嫁”的婚配习俗。这种婚俗又称“女婚男嫁”,当地人称为“抱儿子”或“当娃”,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不同,也非少数民族婚俗,是一种极为少见的汉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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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的历史资料、人们的服饰、民间习俗以及流传的民间故事考证,这种婚俗源自于太平天国的神秘传说。相传,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领的部队在四川大渡河被清军击溃后,一部分太平军辗转进入了秦巴山区康县境内,为了躲避清军杀戮,纷纷以男嫁女婚的方式改姓换名隐居下来。由于康县南部山高林密,野兽和土匪经常出没,为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从宋代起,康南一些有女无儿户便从远方招女婿来顶立门户。同时,由于该地区属陕甘川交界带,历史上社会动荡,战祸不断,外地一些青壮年男子,为躲避战乱或逃避抓丁,纷纷逃到此地,一部分自己安家落户,大多数则被招赘上门定居于此。经过数百年的世代相承,形成了当地一种独特的古老奇异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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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的“女娶男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男到女家,更名入籍”。即男方嫁到女方家后,一切遵从女方家族的习俗和规矩,改名换姓,作为儿子与妻子一道称呼女方家族成员;另一种是“二门俱开,两来两去”。婚后男女双方均保留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若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若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则由双方商议确定姓氏,一般倾向于女方。不论是哪种形式,双方结婚前都要立婚约为据,婚约的签订一般在结婚仪式上进行。大多数在办酒席待客时签约,以显隆重严肃。婚礼上,由族长主持仪式,婚约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后双方共同遵守。在财产分配上,若双方婚姻破裂,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女方,男方不具有财产分配权;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则男女双方各一半。与中国现行婚姻制度不同的是,康县南部的这种婚俗,由女子来传递香火,延续血脉。家家户户执行的都是“留女不留男”,也就是生下儿子养大后嫁出去,生下女儿则留在家招婿,户口簿上一般登记的户主都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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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婚姻也要借助媒妁之言的“穿针引线”。男子定亲时,由男方长辈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媒。男女定亲前媒人与双方商定时间、彩礼、嫁妆等,再请先生“合八字”、“选吉日”、“三书六礼”后确定婚事。一般女方不跟男方要彩礼,相反还要为男子缝几套新衣服、准备生活用品和嫁妆。出嫁的男子,逢年过节可回家看望生身父母。不过,大年三十必须在女方家里过,大年初一后才可回家探亲走友。

结婚时,男女双方都需宴请宾客。男方家在头一天举办,女方家在第二天举办。结婚的那天,“待嫁”的新郎佩戴大红花,携带嫁妆,拜别父母,入轿,新娘的亲人引轿,迎亲队伍敲锣打鼓、吹起唢呐,边走边唱,将新郎嫁出门去。到女方家,男女双方上香、敬酒,拜见双方父母,改口叫爹娘,互戴胸花,互赠戒指,将新郎娶进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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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娶男嫁”,是康县民众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出的民间民俗文化,据统计,目前康县南部的5个乡镇已有6000多户的家庭,打破女儿不能传宗接代的旧传统,这种奇异婚俗不仅解决了农村有女无男户家庭发展生产、赡养父母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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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女娶男嫁”奇异婚俗2017年10月,康县女婚男嫁奇异婚俗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了有效保护传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康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使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了老中青三结合非遗传承人队伍,组织力量用口述历史、原生态记录、制作全程影像的方式,全面保存了“女娶男嫁”非遗项目的完整影像资料,并通过深入挖掘和开发利用,将“女娶男嫁”逐渐打造成为了宣传康县民俗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有效的推动了康县全域旅游的发展。

(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