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辱骂掌掴民警 醉酒男子可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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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辱骂掌掴民警 醉酒男子可真“刑”

原标题:醉酒后当街辱骂并掌掴民警 西固一男子因袭警罪获刑七个月

【本报讯】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袭警案,被告人姬某因醉酒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6年2月的一天傍晚,姬某酒后在西固区某小区门口遇到正在处理停车纠纷的派出所民警王某。姬某对民警的执法行为不满,当街恶言辱骂。民警王某与辅警上前制止,将姬某带上警车,处理完现场纠纷后联系其家属到派出所接回。姬某家属到派出所后,姬某仍拒不配合,在院内大喊大叫并辱骂民警。民警王某上前制止时,姬某猛踹其一脚。家属见状立即阻拦,但姬某挣脱后又重重打了王某一耳光,随后被在场其他民警控制。经兰州市西固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2026年4月,检察机关以涉嫌袭警罪对姬某提起公诉。西固区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姬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系醉酒后行为失控,请求从轻处罚。

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姬某酒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致其轻微伤,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自愿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姬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后,姬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特殊保护。暴力袭击、辱骂、推搡、殴打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均构成袭警罪,将受到刑事处罚。遇到民警执法,请保持冷静、主动配合;如对执法行为有异议,可通过投诉、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切勿以暴力、辱骂方式对抗执法。

记者 许沛洁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