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告诫商家销售使用合格电子计价秤 整治缺斤短两

甘肃张掖告诫商家销售使用合格电子计价秤 整治缺斤短两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于2026年1月8日正式施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于2027年1月8日起实施。为规范电子计价秤经营使用市场秩序,强化计量监管执法,严厉整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计量新规落地落实。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标、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销售单位责任(含经销商、维修门店)

1 严禁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JJF2184-2025标准要求,以及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自带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2 所售电子计价秤须配齐完整生产码、维修码,做到“三码一封”真实有效,对信息缺失、编码无效或铅封破损的一律禁止销售。

3 严禁私自改装电子计价秤、加装各类作弊装置,不得违规提供秤具改装服务及相关技术指导。

4 严格建立进销货登记台账,详实记录进货渠道、销售流向等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 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新旧标准秤具差异,提示购买旧秤可能面临不符合新规强制检定的风险,引导消费者合规选购。

二、使用单位责任

(商超、餐饮门店、商户)

1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严格执行一年一检周期,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 自2026年1月8日起,凡新增、更换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国家新规标准,具备“开壳锁机、授权解锁”防作弊功能。

3 现有存量合格秤可正常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全部在用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要求;网联式电子计价秤可顺延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4 保持秤体铭牌标识清晰、原厂铅封完好,严禁私自拆解改装;使用前规范归零校准,严禁加装任何作弊软件及硬件设备。

5 经营交易现场主动明示计量称量信息,消费者对计量结果有异议的,须当场重新称重、复现量值。

三、集贸市场主办单位责任

1 配齐经检定合格的公平复秤,设置在市场醒目位置,免费供消费者现场复秤核验。

2 对场内所有在用电子计价秤统一登记造册、备案管理,集中申请周期检定,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台账。

3 常态化开展场内日常巡查管控,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 在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计量管理责任、权利与义务,压实经营主体合规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清退处置不合规库存商品,按期淘汰老旧不合格秤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力度,对销售作弊秤具、使用不合格计价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依规处置。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撰稿:郑辉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