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
申请资格、资料清单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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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资格及提交资料清单
(一)公租房申请资格及提交资料清单
1.公租房申请需满足以下资格
(1)年龄: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收入:申请人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兰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户口:申请人具有兰州新区户籍;或在新区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
(4)房产:申请人或家庭在新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未享受过新区优惠购房政策且在新区无房屋交易记录。
2.公租房提交资料清单
(1)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区户籍)
①低收入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能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A.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公租房);
B.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C.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承诺书;
D.申请人低收入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E.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②本地务工人员
A.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公租房);
B.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C.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承诺书;
D.申请人及家庭成员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等收入证明(无稳定就业提供无业证明);
E.申请人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有无业证明可不提供);
F.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G.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申请人工作单位地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的,提供单位证明或介绍信予以说明(无固定模板)。
(2)外来务工人员
①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公租房);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承诺书;
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等收入证明;
⑤申请人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申请人工作单位地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的,提供单位证明或介绍信予以说明(无固定模板)。
为进一步简化公租房申请审核资料,因公租房申请审核表中单位已加盖公章,仅提供申请人单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单位证明或介绍信”今后不再单独提供,相关基本信息以公租房申请审核表中信息为准;“单位证明或介绍信”仅用于说明其他需单独说明的特殊情况,如社保易地缴纳等。
(二)保租房申请资格和提交资料清单
1.保租房申请需满足以下资格
新区城市居民、自由职业者,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在新区工作、生活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或虽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但获得房屋为期房暂未交付的。
单位集体申请配租型保障房,由单位统一办理,按照保租房配租。
2.提交资料清单
(1)个人
①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保租房);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集体
①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最新一期完税证明(中小微免征税企业除外)、介绍信(附申请人员名单);
②个人提供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保租房)、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流程
(一)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户籍、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受理(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中心社区;
3.中心社区复审(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园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园区终审(10个工作日):完成申报资料的联合终审、公示及保障资格结果上报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终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新区新闻媒体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根据公示人员意向房源进行配租或轮候配租。
(二)保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2楼K14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
3.完成审核后,根据申请人意向房源进行配租或轮候配租。
三、联系方式
公租房办公室:0931-4536119
政务大厅窗口:0931-8254856
租金押金退款:0931-2907335
四、附件
1.兰州新区保租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兰州新区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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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