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川集团党委正式下发实施《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有效衔接《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试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包括总则、委派管理、工作职责、履职管理、考核与薪酬、任职单位责任、责任追究、附则等8个章节、39项条款。
《办法》增加“委派管理”,规定子公司财务总监职级设置和选拔任用程序;明确子公司财务总监与中层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对应,分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职四级。通过子公司资产总额、资金管理难度、主营业务收入、投资规模、子公司数量等9个衡量维度的累加分值,综合判定财务总监职级;明确子公司财务总监职级衡量维度每年动态调整,确保委派财务总监符合集团财务管理需要。
良好的财务管理和合规运营是提高企业信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作为财务管理执行者的财务总监,其专业素养和规范操作对企业提高收益、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修订出台《办法》,是金川集团完善财务监管体制,推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体系更加适配的有效举措,是集团党委进一步规范所属子公司财务总监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下一步,金川集团党委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企使命任务加快探索国资监管工作,不断调整优化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发挥好子公司财务总监决策支持、资金保障、价值创造、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等作用,为子公司稳健运营保驾护航,助力金川集团高质量发展。
金川集团新闻中心全媒体记者 崔育硕
(金川集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