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建“双零”园区 甘肃省内首次提出

兰州新区建“双零”园区 甘肃省内首次提出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地方金融平稳健康发展,兰州新区借鉴省内外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于近日制定印发《兰州新区非法集资“双零”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在省内提出“双零”,即“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无非法集资参与人”园区建设这一理念。

根据“方案”,新区将通过构建新区、中心社区、社区三级工作协同机制,组织辖区内中川、秦川、西岔三个园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工作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摸查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并向周边群众、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对于满足“双零”条件的社区(村居),按照要求可评定为“双零”社区(村居)、园区,并给予通报表彰。评选标准包括社区(村居)需配备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或活动)场所及工作保障设施。鼓励支持非法集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且有条件的社区(村居)抽调人员实行常态化集中办公。社区(村居)牵头,组织社区民警、警务助理、网格员等建立常态化巡防联控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信访维稳等工作。参加“双零”评选的社区(村居)近一年内无新增非法集资案件、无新增非法集资参与人,未发生非法集资群体性信访事件。

根据“方案”,“双零”社区(村居)建设工作分“双零”试点社区(村居)—“双零”社区(村居)—“双零”示范社区(村居)三步走。即社区(村居)可先申请成为“双零”试点社区(村居),开展“双零”社区(村居)建设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以评为“双零”社区(村居);连续两年被评为“双零”社区(村居)的,可以申请成为“双零”示范社区(村居)。在园区下辖全部社区(村居)均评为“双零”示范社区(村居)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成为“双零”园区。各园区财政金融局每年度对“双零”社区(村居)开展复审工作。

兰州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霍鸿宇

(兰州新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