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爆表 甘肃120余“红脸司机”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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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含量爆表 甘肃120余“红脸司机”被曝光

全省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甘肃公安交警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强化路面管控、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宣传警示各项工作措施,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17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在如此高压严管态势之下,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现将全省近期查获的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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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判定标准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甘肃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