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自2021年3月1日施行《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机制,积极强化保障,认真组织落实,《条例》的实施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增强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市坚持政府推动,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市、县(区)政府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加大经费保障和文明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和保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出台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成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从倡导、规范和治理三个层面入手,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统筹多种传播形式,立体化、广覆盖宣传,持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发挥“12345”热线作用,健全文明行为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奖励惩戒等工作制度,努力使不文明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统筹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劝导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了一批贯彻实施《条例》、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鲜活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不文明行为的依法处理和责任追究,推动标本兼治,社会文明风尚进一步培育。
记者:刘欢欢
(镍都金昌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