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隧道超车……这些反面教材告诉你啥叫"驶不得"

开门杀隧道超车……这些反面教材告诉你啥叫"驶不得"

5月28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隧道内超车

近日,马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22青兰高速崆峒隧道路段内强行变道超车,出隧道后,未及时观察后方车辆变道,险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隧道内严禁变更车道、超车,驶出隧道之前,要通过车速表确认行车速度,不能凭直觉判断车速,掌握好方向盘,以防隧道口处的横向风使车辆偏离行驶路线。

案例二:驾校教练闯红灯

近日,网民向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一教练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闯红灯,民警随即传唤该驾驶人到交警支队秩序科接受调查处理。经查证,驾驶人高某某对自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接受处罚。

交警提示:驾校教练员是驾驶初学者的启蒙老师,是安全行驶的“引路人”,应当自觉肩负起与职业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案例三:超车未观察

近日,杨某生驾驶小型轿车从康县县城前往长坝镇方向行驶时,未向其他车辆示意而随意超车,与陈某龙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车出行需超越前方车辆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以示超车。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从左侧实施超车。货车盲区大,切勿右侧超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案例四:开门杀

近日,李某将驾驶的小型轿车停靠在民勤县苏武路非机动车道开车门时,与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停稳后,车上人员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待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过后,迅速下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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