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临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管控漓水花园某栋楼的所有人员,要求该栋楼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等待下一步通知。该栋楼居民马某明、马某德在防疫工作人员陕某某明确告知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执意强行走出该楼,随后马某明从该楼地下停车场绕行至该小区西侧翻越围栏离开小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临夏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马某明、马某德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夏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