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依法治网 铲除网络“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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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依法治网 铲除网络“恶之花”

文/本网评论员 秦信芳

9月5日,2022年甘肃省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兰州启动。

网络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与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唯有做到安全,互联网才能真正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福祉。

无远弗届的网络,是柄双刃剑。守法、理性地运用它,会推动社会的进步,增进民众的福祉;无所顾忌地滥用它,它就会成为扰乱社会生活、侵害他人正当利益的工具。但标志着人类文明进步的网络本身,是没有原罪的。所谓“运用之道,存乎一心”,关键在于运用网络的人,抱着怎样的心思。

自今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重拳严打网络犯罪,严肃整治网络乱象,全力保卫系统数据安全。截至8月中旬,累计立案侦办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4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9名。

网络犯罪,就是依傍网络技术进步的土壤中滋生出的“恶之花”。成本低、快传播,影响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等,是网络犯罪区别于传统犯罪的特点。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为非作歹者只需操作电脑,甚或只是拨弄手机,就能将作恶动机付诸实施。就拿诈骗来说,人们印象中传统的骗子,都需要乔装打扮一番,以花言巧语编造虚假剧情来取得人们的信任,但网络诈骗不同。犯罪分子普遍具有“互联网”思维,披着高科技的外衣,通过事先收集被害人基本信息、运用网络技术、诱骗被害人等步骤精心“下套”。在这类“高科技”犯罪中,犯罪分子精通犯罪流程,口吐莲花将诈骗话术运用得神乎其神。网络诈骗屡禁不止,不时有轻信者上当受骗,原因就在于此。

例如,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网安大队成功打掉的一个网络诈骗团伙,即是冒充受害人好友,以人在境外银行卡无法使用或额度受限为由,诱骗受害人帮助支付机票尾款。警方在广东、湖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实现了对诈骗团伙、取现团伙、贩号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网络犯罪,有这样动机不良、肆意妄为的,也有因总想着不劳而获误上“贼船”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曹军(化名)为实现自己“暴富”的梦想,当曾经的同学以提供一张银行卡给他3000元的价格邀请他“入伙”时,他并没有犹豫,他的银行卡最终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行为。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

“我们的犯罪对社会危害很大,让许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们都是间接的帮凶”——这是在武威监狱服刑的曹军(化名)的真心忏悔。法治意识淡薄,正是他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

网络固然是虚拟世界,但也绝非无法无天的犯罪天堂。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应覆盖到哪里。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涤荡网络上的乌烟瘴气,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是民众的殷殷期盼。严惩网络犯罪,有赖于公安机关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形成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同时,民众特别是缺乏防范技能的老人、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要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不轻信骗子编造的各式鬼花招。再高明的网络诈骗术,也无非是利用人性的弱点钻空子。只要人们懂法律、讲常识、秉理性,再狡诈的网络骗子又奈我何?

铲除网络犯罪,还网络空间以安宁祥和,关键在于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正在开展的网络安全宣传周,就是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的良好契机,推动网络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主体作用,推动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提高民众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主动揭露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民众的网上生活就一定更具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