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检察院倾听企业“心声” 求得营商环境“最优解”

肃州检察院倾听企业“心声” 求得营商环境“最优解”

原标题: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办案和法律服务,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实事办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涉企司法政策,以司法力量“安商暖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34件49人,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主动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办案影响,严格落实11条执法司法标准,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不批捕14人,不起诉32人。紧盯涉民企案件,对案件办理进行把关,坚持涉企案件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先后邀请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涉企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为契机,拓展涉企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酒泉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涉嫌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案中其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及时调取卷宗,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后,依法启动撤案监督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涉企“挂案”,使涉案企业结束被刑事追诉的状态,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延伸服务触角,为企业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深入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联百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座谈,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并向民营企业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畅通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优化营商环境联系全覆盖,拉近与企业家的距离,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联合区工商业联合会举办送法进企业法治培训,以“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为主题,结合已办案件,分析企业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家完善管理制度,远离刑事风险。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便民利企司法举措。牵头制定21条服务企业发展措施,联合多部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实涉企信访首办责任制、检察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对涉企控告申诉当日完成受理审查,及时转办督办,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彩霞

(酒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