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检察院倾听企业"心声" 多方座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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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检察院倾听企业"心声" 多方座谈化解矛盾

原标题: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新区检察院创新办案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一企业向兰州新区检察院反映,一家建筑企业与其签订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并拒绝按合同支付租赁物返还时的运费。

接到反映后,新区检察院委派检察官对该案进行调查。承办此案件的检察官向该企业调取了合同原件,逐条查看了合同条款,经过调查核实后,查明租赁事实真实存在,但租赁物返还时的运费问题是双方口头约定,并未写入合同条款,对方企业并不存在违约问题。最后,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款项支付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在民事案件办理中,我们不是某一方的代理人,不能偏听偏信,一定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积极走访、调查核实还原案件全貌,进而有效地开展法律监督,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总结该案时说。

据了解,新区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采用多方座谈、群策群力的办法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断搭建与企业联系的桥梁、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细化强化服务措施……新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企业沟通,努力深化多维度服务举措,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为保障新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记者 李佳丽)

(兰州新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