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兰州新区打通异地就医结算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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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实施!兰州新区打通异地就医结算之“门”

本报讯 记者从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2月1日起,新区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制度,新区参保人员在省内所有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限额等执行兰州新区政策直接结算报销。

为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针对在省内未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减少手工报销办理材料,仅需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3项材料,不再提供住院病历等其他材料。

新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可关注“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链接“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异地就医备案”模块按提示备案即可。(记者 窦响灵)

(兰州新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