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嬗变看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

从文化嬗变看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

原标题:【人文】秦风醇且朴 金石慨而慷——从文化嬗变看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

□杨清汀

秦公簋铭文和石鼓文都是韵文,为《诗经》之外的诗,是秦人的“雅”和“颂”。前器为吉金,后物为寿石,铭文赓续衍进,异代辉映,是典型的秦系文字,与秦人精神一脉相承。从文化发生学角度来看,两相比较,可牵涉出许多秦人颇有价值的原生精神,于当今文化建设大有裨益。

秦公簋于民国初年自甘肃天水流向兰州,先后辗转至天津和北京,1959年由故宫博物院拨交中国历史博物馆,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冯国瑞先生在所著《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中记载:“民国八年(1919年),天水西南乡出土秦器颇多,旋即散佚。今传世秦公簋,初流传至兰州商肆,置厨中盛残浆,有贾客以数百金购之,其名乃大著。后为合肥张氏所得,携往北平(《陇右金石录》)。十二年(1923年),王静安先生既为之跋矣,于是举世始知。”

冯国瑞(仲翔)对秦公簋的研究,有“集大成”的作用,而他的先生王国维(1877年—1927年,字静安),对秦公簋的辨识题跋,既有发轫的功劳,也有一言九鼎的意义。后来的学者,除对该器铭文的韵读、释义以及器物的功用、纹饰等做拓展研究外,基本的阐释观点,大体未出王国维的认知范围。

现谨录王国维先生题跋如下:

右秦公簋出土甘肃天水秦州,今藏合肥张氏。器盖完具,铭辞分刻,器盖语相衔接,与编钟之铭分刻各钟者同,为簋中所仅见。其辞亦与刘原父所藏秦盄龢钟大半相同,盖一时所铸。字迹雅近石鼓,金文中与石鼓相似者惟虢季子白盤及此簋耳。虢盤出今凤翔府郿县礼村,乃西虢之物。班书地理志所谓西虢在雍者也。此簋虽出甘肃,然其叙秦之先世曰十有二公,亦与秦盄龢钟同,虽年代之说,欧赵以下,人各不同,要必在德公徙雍以后。雍与西虢壤土相接,其西去陈仓亦不甚远,故其文字体势与宝盤猎碣血脉相通,无足异也。此簋器盖又各有秦汉间凿字一行。器云:西元器一斗七升八奉;簋盖云:西一斗七升大半升。盖西者,汉陇西县名,即《史记》秦本纪之西垂,乃西犬丘。秦自非子至文公,陵庙皆在西垂。此簋之作,虽在徙雍以后,然实以奉西垂陵庙,直至秦汉,犹为西县官物,乃凿款于其上,犹齐国差甔,上有大官十斗一钧三斤刻款,亦秦汉间尚为用器之证也。故以簋文字之近石鼓,得以其作于徙雍以后解之;其出于秦州,得以其为西垂陵庙器解之(汉西县故址在今秦州东南百廿里。笔者注:西县故城在秦州西南,静安先生误)。癸亥八月。

此题跋信息量极大,几乎每句皆可成文述之,此处只撷与本文有关的几处。

1.提出了秦公簋与虢盘、石鼓文的关系。

2.秦公簋与盄龢钟为一时所铸;铭辞分刻,为簋中所仅见。

3.秦汉间此簋仍为用器,且器盖各有新凿字一行。

4.此簋出于秦州(天水),为秦公徙雍后“奉西垂陵庙”之器。

这里,还有必要对王国维的学生冯国瑞作一介绍。冯国瑞(1901年—1963年),字仲翔,甘肃天水人。少时随前清进士任承允、翰林哈锐习古文辞,1921年考入国立东南大学,师从吴梅、柳诒徵、胡小石、汪辟疆、商承祚等鸿儒硕彦,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受业于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吴宓等大师门下,尤为梁启超赏识。1946年,任兰州大学中文系教授、系主任。冯国瑞于诗词、书法、音律、绘画、金石、方志、石窟等方面的研究多有建树,尤精于金石龟甲、考据词曲和石窟研究,著述颇丰。著有《绛华楼诗集》《张介侯先生年谱》《麦积山石窟志》《炳灵寺石窟勘察记》《秦州记》《关西方言考》《天水出土秦器汇考》,辑有《守雅堂稿辑存》等。

据冯国瑞所著《天水出土秦器汇考》自序可知,王国维考释此器当在1923年8月,二十年后,寓居重庆的冯国瑞,才有时间集中精力,对乡邦秦器进行梳理。当然,主要焦聚于秦公簋。他延请讨论的学者有商承祚、郭沫若、刘文炳和清华国学院的同门吴其昌等。诸家各有侧重,然皆以王国维考释为基础发微探赜。

如商承祚的发现是其器铭“为活字版之鼻祖”,“器铭器盖连读固为创见”,与“秦公钟为同时物”(和王国维看法同)。郭沫若在与秦公钟(盄和钟)的比照中,主要对秦公簋进行了韵读。刘文炳主要对“不显”等字和词进行了考释,并对铭文从古今音韵学方面进行了解读,同时对“十有二公后之秦公”进行了考释。冯国瑞和同门吴其昌在重庆有联榻质难,集书秦公簋联语之娱,吴本有从古方言、古成语方面考释簋、钟二器的心愿,但遗憾的是不久病逝了。冯国瑞会通诸家关节,作长文《秦公簋器铭考释》《秦公钟器铭考释》《秦车輨图考》,此三考互证互释,结合秦人史迹、乡邦文献、器铭考释、金石别器、古音韵学等方面,解决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尤其是断代问题。而断代问题上,对秦公簋及其他秦器的研究,又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

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十有二公”之后的秦公是谁?

秦公簋器盖铭文开头的几句为:

秦公曰:不显朕皇,祖受天命,鼏(奄)宅禹绩,十有二公,在帝之社。

刘文炳(1876年—1954年)在《十有二公后之秦公》一文中说:

秦为诸侯,入庙之后,据《始皇本纪》二世元年所云,自襄公始,是自襄公以下之第十三公,即为秦公簋及秦盄龢钟所谓秦公曰之。秦公即为其十有二公之后紧接之一公。

但是,此间又有两个问题。一是文公(前765年—前716年)太子虽称静公而未享国;二是宁公最小的儿子虽莅位六年而《秦本纪》不承认为公,称出子(未入庙)。

笔者搜罗诸籍,综合诸家的看法,秦公簋中“十有二公”上限均认为是秦襄公(前770年—776年),而下限却说法各异,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刘文炳:其意见是再考。

王国维:与秦盄龢钟同,必在德公(前677年—前676年)徙雍以后。

商承祚:与秦公钟为同时物。

裘锡圭:与宋代发现的秦公钟为同一个秦君所作,引诸家断代而未决。

李学勤:与秦公镈系同一秦君所作。时在春秋前期,为秦成公所作(前663年—前660年),后改为秦穆公(前659年—前621年)器。

冯国瑞:“十有二公”当自襄公始,簋为景公(前576年—前537年)与其先公所作祭器。

郭沫若认为,簋、钟为一时所铸,且断为景公无疑。其说最为服人:

秦公钟年代自宋以来久为悬案,其所言“十有二公”,自非子起算则作器者为成公,自秦仲则为共公,自襄公则为景公。近人罗振玉又创一新说,谓自秦侯始,作器者为穆公。案罗乃因铭中有“烈烈桓桓”之语,遂联想至穆公,更倒数十二世而得秦侯耳,毫无根据也。今知与叔夷镈形象相同,断为景公无疑。景公与齐灵公同时,故有此现象。此亦应用形象学之一例。

《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中,收有郭沫若《秦公簋韵读》一文,他将盄龢钟铭文与秦公簋铭文比录释韵,是把两器当同时器物来互证的。又该书中亦收冯国瑞自己的文章《秦公簋器铭考释》一文,其中曰:

郭氏《石鼓文研究》眉批有云:按秦公钟花纹与齐灵公时叔夷钟全同,知其年代必相近,与齐灵公同年代者在秦为景公,则十有二公者实自襄公起算也。此足为余钟、簋为景公时物有力之佐证,不必强牵与石鼓文同时矣。

冯国瑞也是依钟、簋的时代风格,铭文特点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秦公的。这位秦公,当为景公较为可信。

对秦公簋的断代,是研究其诸问题的关捩,故不嫌罗列,理清脉络,便于做进一步的探讨。以上诸家,虽则年代相差百年之内,但总体来说,把秦公簋定为春秋晚期之器,应该是成共识的。

进一步来看,秦公簋出土于天水,并非孤立的现象。天水一带出土的秦器,早在北宋就闻名于世。前面提到的盄龢钟,欧阳修《集古录》中就有记载(出土于今庄浪县朝那湫,宋属秦凤路,器佚而铭存)。宋徽宗崇宁元年,秦州甘谷民耕得之一秦器,曰熊足盘,《续考古图》有载。而颇为有名的“不其簋”,民国初年出土于天水,器主为秦庄公,即襄公的父亲,庄公居西垂,并葬于其地,时在西周晚期(约前820年左右),簋有铭文约140多字,此器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礼县大堡子山秦公陵园盗墓猖獗,其中有一对秦公壶流失于美国纽约,有两行六字铭文:秦公作铸樽壶。李学勤先生曾见之,并考证为秦庄公之物,认为约在周厉王晚期到周宣王初年之物,稍晚于“不其簋”。

曾就读于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冯国瑞先生,作为王国维、梁启超诸大师的学生,对乡邦秦器倾注了大量心血进行探赜研究,其著作《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中收有《秦车輨图说》一文,他说:

三十三年秋(1944年),天水南乡暴雨后,出土古车数辆,器饰零碎颇多,且有髹漆轼轮之属,初未毁散,即怂恿珍弟(冯国珍、冯国瑞二弟)亲往探购,仅获铜輨三事。

冯先生购得三件铜輨后,视若珍宝,旋即量身制图,并进行研究。冯先生认为此三器非一车之器,其中“无花纹而有键,键首作虎头形,证以秦公簋器座之回环虎头纹及他器之虎形,秦当以虎形图腾者,当别为文详之”。

除礼县大堡子山等秦公陵园外,近年来天水一带新发现与早期秦文化有关的古遗址和墓葬近70处。如属于秦早期的有甘谷县毛家坪遗址,清水县李家崖遗址(典型的殷商葬式),后期的有麦积区放马滩墓葬群(曾出土木版地图和秦简),张家川县马家塬墓葬群(西戎贵族车马及器物最为著名)等,自西垂宫延伸到关陇一带的秦文化遗迹比比皆是。冯先生于1963年含冤去世,未及见天水如此众多的秦人遗物,尤其,礼县秦公陵园亦未能亲往考证,对此间的研究留下了无尽遗憾。

李学勤先生对秦公陵园的介绍很有代表性,其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指出:

1992年至1993年,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墓地遭到盗挖,大量珍贵文物散失,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缴获了一部分,到1994年做了清理发掘。大堡子山M2、M3两座大墓并列,所出青铜器多有“秦公”铭文,表明是两周之际的秦公陵墓。对于究竟属于哪一公,较早论作多估计为庄公、襄公,后来材料增多、发现较晚的因素,多主张是文公。还有可能出自墓中的铭文有“秦子”,笔者推想是未继位而卒的文公太子静公。同时被盗掘、后经清理发掘的,还有与大堡子山隔水相望的圆顶山墓地,系春秋早期以至战国时期。这两个地点的出土器物及有关论文,概见《秦西垂陵区》《秦西垂文化论集》两书。

笔者今搜寻诸家所载,而不限于铜器,制成一表,为《天水一带嬴秦遗址出土器物概览》(见附表),冀有益于对秦公簋及其他器物的比照研究,亦可证秦公簋确为非孤立之文化现象。

“秦公簋”可将器与铭合一来看,“石鼓”无文则器的意义大减,故笔者在行文中,“秦公簋”指器铭合一,“石鼓文”则指器文合一。

就石刻文字来说,石鼓文的确是划时代的。自唐初石鼓被发现以来,学界对石鼓文的研究和关注,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把历代的诗文、研究以及拓本、书法的影响,乃至于石鼓的传奇经历汇总起来,真可谓是荦荦大端的文化现象。但是,对于其断代,始终没有可信的答案。如马衡主张石鼓为秦穆公所刻,郭沫若考订乃秦襄公时所刻,唐兰认为是秦灵公三年(前422年)所刻,后又改为秦献公十一年(前374年)所刻。虽然唐兰的说法得到了公认,但又难以成定论。因此,对石鼓文的研究,仍然扑朔迷离。

唐初在天兴县(今陕西省凤翔县)发现了十个石碣,每碣上都刻着一篇六七十字的四言诗。这些石碣每个有约一米多高,形似高脚馒头。因为它们有些像鼓,一般就称之为石鼓……从字体上看,石鼓文似乎不会早于春秋晚期,也不会晚于战国早期,大体上可以看作春秋战国间的秦国文字。现在石鼓保存在故宫博物院里,但是文字有很多已经残泐。

裘锡圭先生集诸家见解,“从字体上看,石鼓文似乎不会早于春秋晚期,也不会晚于战国早期”,这个提法虽然比较公允,但仍然宽泛。

石鼓文的存字,郭沫若根据宋拓本的统计,有全字465个,又有重文、合文65个。而李学勤先生的观点,对认识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颇有道理。

历代学者对石鼓的年代,从诗的内容和书法做了很多探讨,最后确定为秦物,郭沫若先生《石鼓文研究》为这一方面的总结之作。不过石鼓究竟为秦哪一国君所作,迄今无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唐兰先生指出石鼓文某些词语和字的写法,晚于秦公钟、秦公簋,是完全正确的。

尽管李学勤又将秦公簋从秦成公器修正为秦穆公器,不过依然认为秦公簋早于石鼓文。

唐兰(1901年—1979年)在《石鼓年代考》一文中分析得很到位。他从铭刻发展、文学史、新语汇、字形、书法、地望、石鼓发现地及文之次序和内容等多方面,对石鼓文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而且每每与秦公簋为参照,断定石鼓文应该在战国中叶,晚于秦公簋,早于诅楚文。

这篇文章初刊于1958年第4期的《故宫博物院院刊》,60来年过去了,至今价值不灭,学术水平无人超越。

文化的发展自有其因果,而文字作为介质和载体,从环环相扣的链接中,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因果嬗变。以吉金寿石为依托的秦系文字,在其发展演进中,我们从纪年、文字、器物、风格诸因素中,可以得到其断代关系的钥匙。

周宣王时期(前828年—前782年)是一个短暂的中兴期,在文字发展史上有特殊的意义。因为我们所说的籀文,也就是定型了的、标准的大篆,是由宣王的太史籀隶定的。

《说文》云籀文创始于西周晚期宣王时的太史籀,此说有人表示怀疑。太史籀实有其人,上海博物馆所藏的一件鼎,铭文有:“史留”,当即史籀。东周的秦文字可溯源到宣王时青铜器虢季子白盘,恐非偶然,恐怕盘铭就是史籀倡行的字吧?

文字是官方的意志,这个任务由太史籀来组织完成,至于后来进入东周列国自有其风格,或者说变格发展,原因复杂,但万变不离其宗,始终没有突破篆书的演进范畴。秦统一后,由李斯执行完成的“书同文”工作,与太史籀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仍能不太费力,比较明晰地释读小篆以前的文字,是因为秦人处于宗周地区,最保守地保留了周王朝的文字基因。“在春秋时代的各个主要国家中,建立在宗周故地的秦国,是最忠实地继承了西周王朝所使用的文字的传统的国家。”

散氏盘、毛公鼎、虢季子白盘与天水出土的不其簋都是同一时期的铜器,而“虢季子白盘最值得注意,其文字方整,在风格上开后来秦人文字的端绪。”

还值得注意一个问题,甲骨文、铜器铭文已出现了职业化的刻手和写手。甲骨文且不说,就拿铜铭来说吧,李学勤先生在《先秦文字与书法艺术》的一次演讲中提道:“我们看到不同地点出土的青铜器上面的字体,每每很相似,即使今天我们也做不到这一点。由此可以猜想,当时一些比较重要的青铜器有特别的‘书手’来书写。” 书手既有风格和技法的传承,也是解读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铭文风格相似的密码。

的确,就秦公簋铭文而言,与虢季子白盘铭文,从字形到风格上,最为相近。西周末年的社会裂变,反映在文化上,出现一种新生的审美,体现在文字上,则是以虢季子白盘铭文为代表的清刚雅健和方整疏朗。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秦系文字的发展脉络是:虢季子白盘—太公庙秦器—天水所出秦公簋—石鼓文—诅楚文。

多年来,人们对地处西垂的秦人多抱有偏见。如钱穆先生《秦汉史》中说到秦,是“僻处西垂,其文化程度较东方为远逊”,甚而还说:“秦人本无文化可言” 。但是,产生了《诗经•秦风》之《车邻》《驷驖》《小戎》《无衣》《蒹葭》诸篇什的这块地方,又证之于后世大量出土之文物,可知秦文化之分量颇为不轻。尤其,由表及里的文化精神层面,在不断深入开掘中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意义。而笔者以秦公簋和石鼓文为例举证求识,即在于此目的之思考探索。

一|诗的意义

如前文所述,秦公簋的铭文乃有韵之文,其时代,正是《诗经》诸华章大放异彩的时代。同样是青铜名器,有铭文357字的散氏盘和497字的毛公鼎,也许因为用器的不同,只能是散文体,而仅140多字的秦公簋,作为祭礼之器,亦可为纪事散文,但为什么偏偏以韵文格式体现?笔者想来,这定与秦人的某种精神气质有关。作为在西垂筚路蓝缕,终得有成,压抑太久的秦人,告帝祭祖,非诗不足以表其誓。这从《诗经》情感丰沛的十首《秦风》中完全得以印证。

郭沫若说:“《石鼓》上的诗,和《大雅》《小雅》是一个体系。” 由秦簋拓为石鼓,由一首溢为洋洋大观的十首组诗,由谨恭志愤到猎猎大纛,由“祖受天命”的被动,到“来嗣王始”的称雄,真是“诗言志”,慨而慷。诗的气质,亦即秦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亦脉传于其祖先上古之贵族精神,更继承了与他们文化根脉密切的殷人的诗酒精神。

二|书的意义

秦公簋和石鼓文,虽一铸一刻,但在中国文字和书法发展史上,颇有其典型意义存焉。

郭沫若把中国青铜器分为四大期,其第四期为“新式期”。此期精进一式,他说:“精进者,文多用韵,字多有意求工,开后世碑铭文体与文字美术之先河。” 秦公簋即为新式期之精进之器物。其“器之纹缋多为同一印版之反复”,他进一步注明“印版之使用,就秦公簋及楚王酓鼎观之,最为明了”。 图案已属创格,而尤为突出者,采用了范模铸字法,为仅见之例。目前,在商周金文中,尚未有活字范者,如此簋铭文以印模压制而成,实则开创了中国活字印版之先河。

王国维在《史籀篇疏证序》中说:“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籀文与小篆乃渐进式发展,并无明显分期,秦公簋铭文,石鼓文本一脉相承,在字形字体上虽颇有小异,然无大别,可以说,是直接影响了小篆的典型文字。秦统一后,能够在全国很快实现“书同文”,是这种典型文字一直强化、影响的结果。它们在书法上,尤其是石鼓文对后世书法的影响,又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事,在此暂不赘述。

三|器的意义

秦公簋是礼器、祭器、容器,其铭文器盖与器具分铸可连读,和谐妥帖,美观大方。布排依形就势,这种分铸法,亦为首创仅见。就馒头形的石鼓来说,一石一诗,十诗十鼓,古今独具,离奇得至今无解。秦人对金石赋予如此神秘、新奇而又特殊的意义,可见他们的确奇构联翩,思维发达,不拘一格。他们是善于打破常规,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族群;他们对使用的器物,充满了奇妙的想象和神秘的象征。故如石鼓来说,当必为有意义之器物,而不限于诗刻。从诗的内容上看,虽为畋猎纪功,而实质上,很可能就是一次军事行动的演练,因为秦人有成功的范例。如公元前763年,秦文公以兵700人东猎,第二年举行了著名的“汧渭之会”,事实上,是他们从甘肃天水向关中进发、东征卜居,在汧渭间建立都邑的东迁活动。

由此二器可知,秦公簋影响了权、量、诏版诸器的发展;石鼓文则影响了诅楚文以及峄山、泰山、琅琊、芝罘、东观、碣石门、会稽等刻石,后世碑的形制,由此发轫。

综上所述,秦之金石,秦公簋与石鼓文最有文化代表性。于此二物求渊源者,皆因牵涉秦陇一带秦人遗迹事功者多。而其事功,原动力为精神,在外则表征于文化。当今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亦需如秦人精神者励志图强。故其或为器物、或为诗赋、或为书法,实秦风之再现。以现实精神观照之,挖掘内涵,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创造开拓,所谓“从来多古意,可以赋新诗”,可为文化自信赋予新的内容和精神。

注释:

[1][2][3]冯国瑞编:《天水出土秦器汇考》,陇南丛书编印社1944年印行。

[4][15] [16]郭沫若:《青铜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页、第243页、第245页。

[5][7][8][9]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90—391页、第174页、第369页、第336—337页。

[6][10]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9页,第52页。

[11]李学勤:《古文字学初阶》,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4页。

[12]李朝远:《新出秦公器铭文与籀文》,见《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5期。

[13]钱穆:《秦汉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5页、第8页。

[14]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页。

(新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