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昌“卍”字灯俗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土壤,表现出浓厚的地方特色,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永昌“卍”字灯俗原是明朝时的北京灯艺,据考证,在明代洪武三年也就是公元1370年,永昌县毛卜喇村李发仁在北京做小商贩游园时,看到“卍”字的图谱并绘制在一块土织白布上带回了家乡。

永昌县“卍”字灯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陈永清
“卍”字灯原产于毛卜喇,“卍”是梵文,意味着“吉祥之所集”,是“瑞相”“万德吉祥”的象征。

永昌“卍”字灯俗为元宵节灯艺,以灯阵形如“卍”字而得名。灯阵呈正方形,横竖各布灯十九排,每排十九杆,杆高2米,共361杆;主场立主杆,高8.10米,上挂大型花灯;其余杆上挂360个小型花灯,象征农历360天;杆与杆之间按图谱用幕布遮蔽,观灯者按特定路线行进,左旋右转,直到出口;从正月十三到十六日,彩门上每天悬挂一字,分别为“荣”“华”“富”“贵”;灯场对面设12盏生肖灯,象征观灯者吉祥如意;闹灯时秧歌队顺通道盘舞,热闹非凡。

永昌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 王克芝
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保护力度比较大,我们馆也做了大量的保护工作,这个项目也是我们重点保护和传承的对象。
记者:杨小莉 徐泽年
(金昌广播电视台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