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可享受这些“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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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可享受这些“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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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将享受这些“红利”

本报讯 记者从新区工会获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公布首批4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兰石集团、新区农投集团、甘肃普瑞特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试点企业。

依据省上相关政策,对试点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省上将优先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申报支持范围;在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前提下,允许并鼓励试点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推动企建校用。

试点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的,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所在试点企业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训补贴。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 30%,抵免该试点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规定抵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鼓励试点企业从高校院所引入科技成果中试转化、从国内外科研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吸收再创新。鼓励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试点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参与相应的收入分配。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金奖励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纳入总量基数。(记者 史晓峰)

(兰州新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