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药费“减负”,甘肃这么做!

为百姓药费“减负”,甘肃这么做!

原标题:减轻百姓负担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7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甘肃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

在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药品带量采购最直接的实惠就是价格大幅下降,给老百姓减轻负担。其中,百姓常用的29种治疗糖尿病和高血压的“两病”用药进入集采,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比如,常用的降糖药阿卡波糖(拜唐苹),由集采前的每片2.06元下降到现在的每片0.18元,二甲双胍片由集采前每片均价0.51元下降到现在的0.08元等。

不仅如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除了实现让人民群众以更适宜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同时,还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而医药企业对这种“阳光下的质量和价格竞争”也积极参与其中,极大地促进了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因此,集中带量采购是惠及多方的好政策。

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呈现三大亮点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宝成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我省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以来,甘肃省医保局以国家集采制度改革精神为统领,注重政策顶层设计,加强信息化保障,重视营商环境营造,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全省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广泛共识,效果超预期,主要呈现出三大亮点。

一是发挥医保基金效能,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落实集采药品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提高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100%预付,目前全省医保部门已累计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5亿元,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确保按期向医药企业结算药款。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因落实带量采购政策而节约的资金,由医保基金按不高于50%的比例拨付给医疗机构作为激励金,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向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医保资金1885万元。

二是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了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平台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平台。平台集合了采购、结算、监测、管理等功能,实现基金预付、采购进度、配送率、回款进度等方面的多维度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给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服务支撑能力。

三是挖掘政策红利,积极引导非中选企业降价。在带量采购同通用名药品阶梯降价工作中,因价施策,对价格达到一定标准的药品实行与中选甘肃药品同等的基金预付、30天回款政策,确保达到基本要求的保留原挂网资格,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暂停挂网资格,渐进式引导企业降价供应。截至目前,共有超过700个非中选药品申请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30%。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健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我省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带量采购

“《实施方案》印发后,我省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方面是如何考虑的?”在记者提问环节,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肖彬对此给出了答案,她说,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除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药品,我省独立或与其他省份组成联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今后我省在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参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同时,也将根据我省实际每年组织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今年是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第一年,6月份,由甘肃省医保局牵头,联合陕西省医保局组成采购联盟,代表两省公立医疗机构启动了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遴选了医保药品目录内采购金额高、临床使用成熟、可替代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的34个化学药品进行集中带量采购。7月23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采购文件》,预计今年8月份产生中选结果,9月份落地执行。同时,我省也积极参加了广东省牵头的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做好国家集采结果采购期满后的接续工作。

百姓用得起:每月用药从6840元降至1350元

人们最关心的无外乎是政策带来的利好。那么,目前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展如何,给老百姓带来了哪些实惠呢?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四级调研员马世全介绍说,自2019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至今,国家已经先后组织了5批次218个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4.6%,最高降幅96%。其中4批次157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已在我省落地执行,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集采药品相对节约费用超过13亿元。第5批61个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将于10月份在我省落地,预计首年可节约费用近2.9亿元。同时我省还积极参加了陕西、新疆分别牵头的两个省际联盟8个药品带量采购,结果已于今年7月执行。

马世全提到,一些疗效确切但价格高昂的药品降价后,普通老百姓也能用得起了。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中选价格由集采前的每片228元下降到现在的每片45元,1个月的治疗费用可从6840元降至1350元,若按个人自付一定比例纳入乙类报销,个人仅需支付500元左右。

集采机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利器

集采机制对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改革利器,促使高值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关注民生的人也许对今年年初“冠脉支架从均价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这条消息,记忆犹新。除了药品,人们对医用耗材价格也非常敏感。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肖彬说,我省参加了陕西省牵头的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3.3%,结果已于2020年11月执行,相对节约费用1542万元;参加了“六省二区”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采购,结果已于今年4月执行,中选价格平均降幅89.8%,全省首年预计节约费用7959万元;参加了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平均降幅60.89%,全省首年预计节约费用868万元。

目前,国家组织人工关节的集中带量采购,我省已经开展了集采前的政策培训并完成了数据准备工作。同时还将参加广东联盟的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发挥医保基金效能,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二是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挖掘政策红利,积极引导非中选企业降价。

自2019年12月,国家先后组织了5批次218个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

价格平均降幅54.6%,最高降幅96%

其中4批次157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已在我省落地执行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集采药品相对节约费用超过13亿元

第5批61个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将于10月份在我省落地

吉非替尼片1个月的治疗费用可从6840元降至1350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兰州日报)

相关新闻

掌上兰州:国家第5批61个集采药品10月落地甘肃

      预计首年可节约费用近2.9亿元

本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欧阳海杰)7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第5批61个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将于10月份在我省落地,预计首年可节约费用近2.9亿元。同时,我省还积极参加了陕西、新疆分别牵头的两个省际联盟8个药品带量采购,结果已于今年7月执行。

一年半时间 全省集采药品相对节约费用超过13亿元

自2019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至今,国家已经先后组织了5批次218个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4.6%,最高降幅96%。其中4批次157个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已在我省落地执行,截至今年6月底一年半时间,全省集采药品相对节约费用超过13亿元。

药品带量采购最直接的实惠就是价格大幅下降,其中老百姓常用的29种治疗糖尿病和高血压的“两病”用药进入集采,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如常用的降糖药阿卡波糖(拜唐苹),由集采前的每片2.06元下降到现在的每片0.18元,二甲双胍片由集采前每片均价0.51元下降到现在的0.08元等。同时,一些以前疗效确切但价格高昂的药品降价后普通老百姓也能用得起了。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中选价格由集采前的每片228元下降到现在的每片45元,1个月的治疗费用可从6840元降至1350元,若按个人自付一定比例纳入乙类报销,个人仅需支付500元左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现让人民群众用更适宜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同时,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

医用耗材带量采购 相对节约费用5485万元

除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外,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也备受关注。

2020年,国家组织了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今年1月,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价格从均价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中选价格平均降幅达90%以上,截至2021年6月底,已完成总意向采购量的92.95%,相对节约费用5485万元。

集采机制对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改革利器,促使高值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两年多来,我省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落实并开展了药品和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介绍,我省参加了陕西省牵头的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3.3%,结果已于2020年11月执行,相对节约费用1542万元。参加“六省二区”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采购,结果已于今年4月执行,中选价格平均降幅89.8%,全省首年预计节约费用7959万元。参加了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平均降幅60.89%,全省首年预计节约费用868万元。今年下半年国家将组织人工关节的集中带量采购,我省已经开展了集采前的政策培训并完成了数据准备工作。同时,我省还将参加广东联盟的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

相关新闻

兰州晚报:我省将积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引导药价回归 减轻群众负担

兰州晚报讯 7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就是要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药品招采工作机制,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公立医疗机构均参与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四条基本原则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一是在药品选择上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二是在中选规则上坚持市场主导,促进竞争;三是在采购原则上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四是在保障措施上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

《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全省医疗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临床可替代性强的药品为重点,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企业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原则上均可参加。

同时,方案通过在采购文书中明确中选规则、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等采购规则,给企业充分的预期,由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通过竞争产生结果。

引导企业降价供应

《实施方案》明确了分级分类开展全省药品集采工作的机制,对国家集采药品做好结果执行工作,对国家集采品种之外的药品由本省组织开展集采或者参与省际联盟集采,具备条件的市州级由省医保局统筹部署开展集采。

发布会还介绍了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的亮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发挥了医保基金效能,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同时,建设了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平台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平台,给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服务支撑能力。此外,挖掘政策红利,积极引导非中选企业降价,在带量采购同通用名药品阶梯降价工作中,因价施策,对价格达到一定标准的药品实行与中选甘肃药品同等的基金预付、30天回款政策,确保达到基本要求的保留原挂网资格,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暂停挂网资格,渐进式引导企业降价供应。截至目前,共有超过700个非中选药品申请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