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荣贵、姜保红涉案执行裁定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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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荣贵、姜保红涉案执行裁定书公开

原标题: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在京所购房产等,已被执行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火某某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罚金、没收财产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写明,本案的被执行人为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火荣贵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26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决生效后,移送执行。

火荣贵资料图

据裁定书:“本案赃款赃物处理:随案移送黄金1400克及被告人火荣贵的亲属代为退交的人民币14万元、欧元2万元、黄金1300克,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已扣押未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火荣贵犯罪所得人民币373万元、美元26.5万元及孳息4000美元、欧元16.5万元、黄金300克、象牙雕刻一件,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案发前退还给行贿人张长庆的美元24万元、欧元2.5万元,退还给行贿人张宝的美元10万元、欧元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另查明,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已于2018年12月3日查封了被告人火荣贵之妹火进用涉案赃款265万元购买的北京市通州区住宅一套,该房产登记在火进名下。

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部分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部分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对火荣贵之妹火进用涉案赃款265万元购买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通字第X号、京(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X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办理转移、变更、过户、隐匿、损毁、变卖、抵押、质押、典当、赠予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火荣贵出生于1962年10月,曾任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018年7月被调查,2019年1月被“双开”。

甘肃省纪委当时通报:火荣贵辱骂殴打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随意、频繁、大量调整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经营谋利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19年9月26日,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火荣贵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法院查明:火荣贵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334.71万元;指使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00万元归他人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指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公司无偿划拨1333万余平方米国有未利用沙漠地用于银行贷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火荣贵的老下属、武威市原副市长姜保红,与火荣贵同日被“双开”,同日被批捕,今年1月22日,因犯受贿罪,姜保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此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姜某某受贿罪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赃款一案执行裁定书》,其中提到被执行人姜保红,随案移送的其登记在婆母名下位于成都的一处房产及车位、黄金二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随案移送的已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26.904万元(含另案追缴的414万元)、孳息1.324825万元、美元2万元、涉案100克黄金折价款28500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未追缴到案的赃款人民币429.096万元继续追缴。(新京报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