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限塑令”:年底这些制品禁止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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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限塑令”:年底这些制品禁止产销

狠抓重点领域推进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近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在辖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引导全社会开启绿色生活方式。

兰州新区“限塑令”:年底这些制品禁止产销

狠抓源头监管 推进重点领域落实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日,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11家市场管理公司、商业综合体,召开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生产、不销售、不购进、不提供、不使用“禁限”塑料制品。

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对辖区所有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禁限规定告知承诺工作,为后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信用监管,将涉及塑料制品企业的相关检查、处罚、强制等行政行为归集到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并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到今年年底,新区范围内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底,新区还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强化日常监管 严打各种违规行为

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了对食品经营场所和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餐饮、医疗等领域禁限塑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截至目前,检查市场、超市、宾馆酒店等32家,在塑料制品销售集中地点张贴《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50余份,在74家药店张贴《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检查生产饮用水桶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企业2家,未发现违规生产禁止、限制生产的塑料制品。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等方式,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商店、商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医疗行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还将集中3个月时间在新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一次塑料制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禁限塑规定的行为。

兰州新区“限塑令”:年底这些制品禁止产销

加大宣传力度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除了要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管,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为此,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规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联合相关部门引导督促餐饮、药品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关塑料制品。

另外,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发挥监管局标准计量认证职能作用,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绿色环保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

新区普丰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嘉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杜绝和防止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既能减少‘白色垃圾’污染,又能为绿色环保出份力,还有利于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市场管理方大力支持。经过检查和整治,现在舟曲绿色农贸批发市场内的64家商户使用的全部是合格的塑料袋。”

文丨兰州新区报记者 史晓峰

(兰州新区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