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严把“四关”保“种子市场”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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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严把“四关”保“种子市场”站稳脚跟

原标题:市种子站严把“四关”确保全市种子(薯)市场有序运营

本报讯 为促进全市种子(薯)质量有效提升,确保群众用种安全,市种子站紧盯种子(薯)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紧扣生产销售时间节点,强化许可、生产、市场和质量四个监管,严把主体、源头、经营和品牌四个关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种子(薯)市场有序运营。

一是强化许可监管,严把主体关口。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薯)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依法受理、审核、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持证单位定期开展现场勘验考评,加强许可后监管。对许可后私自变更生产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用途、撤减仪器设备,未按许可规定开展生产经营的单位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种子法进行处罚处理。

二是强化生产监管,严把源头关口。对全市种子(薯)种苗生产经营办证企业(合作社)及委托生产种子(薯)种苗的合作社、大户、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基地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或企业行业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虚报基地面积、地点的企业(合作社)给予警告,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纳入全市农业行业失信机构名单。对隔离条件、茬口要求、管理水平等不符合生产要求或相应种薯级别的基地要求及时报废调整,切实加强基地建设和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严把经营关口。将种子(薯)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主体全部依法纳入备案登记管理。结合春秋两季种子旺销节点,按照市级重点县区、重点市场全覆盖,县区乡镇全覆盖的原则,对全市种子销售市场、经销门店、仓储流通、扶贫投放点等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无备案经营等行为,严厉处罚假劣种子(薯)生产经销单位及个人,切实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种安全。

四是强化质量监管,严把品牌关口。一方面,以马铃薯种薯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自检(送检)、县区全覆盖例检、市级专项抽检的三级质量检测制度;以玉米杂交种、中药材种子种苗、蔬菜及粮油种子为重点,按照委托代销机构和主栽作物品种两个全覆盖原则进行抽样检测,杜绝假劣种子(薯)上市销售。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两证一标识”制度,着力培育种业“信得过”企业。按照区域性和道地性原则,极力打造“定西种薯”“岷归”“渭党”“陇芪”系列种子种苗,“定西杂粮”良种等特优品牌,为做大做优定西种业奠定基础。(定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