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贪官离任拆毁衙门惹怒拜把兄弟 双方互揭受贿丑事

古代贪官离任拆毁衙门惹怒拜把兄弟 双方互揭受贿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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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任之时,内衙丁仆,有将衙署门栏作柴薪者,有信忌讳恣意毁坏者,有将花卉树木斫伐者,意在不肯留与后人。不知一草一木,皆朝庭赋税、百姓脂膏所成,历任以来,享用已久。今将去任,当思报国恤民,果有事不称职,犹当自愧。奈何以有用之物,任情暴殄,又复累民修葺耶。况后官与己,原无仇忌,小量至此,可发大笑。宜先朱示禁约,实贴三堂。

——清·徐栋《牧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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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去任,就把旧衙署故意毁坏,据说还是一种风俗,实在匪夷所思。从一些资料看来,旧时确实有这样的恶习,官员离任时,毁坏衙署,砍伐树木。这可以从一些官箴书的批评,以及一些官员的日记和回忆录中得到佐证。

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说:“其衙门窗隔门户,以及橱灶等类,皆系民膏民力所成,而本官眷属藉以栖息者,历有年所。若反而思之,苟有惠泽及民,饮食寝处,庶无余愧否?则仰屋彷徨,应汗流浃背,宁敢毁已成之工,又累百姓金钱乎?宜严谕家人,毋得妄信俗说,擅毁一椽寸木,查出定行重责。出示实贴,三堂共加遵守可也。”

杜凤治在日记中记载说,两广总督瑞麟死后,其亲属家人把督署一切物品拆下带走或卖钱,致使办事的官员不胜负担,听说督署唯有地皮没有刮走。杜凤治还说,每逢督抚学政藩臬到任,两首县要为之修理衙署,添置用物,无不赔贴大宗银两。连总督这样级别的人,自己死了,家人临走还要破坏。新官上任,不得不重新花钱修建衙署。在督抚这一层级,修理衙署的任务就落到督抚衙门所在地的首府首县身上。当然,督抚会出面协调,这些花费最后摊派到全省各县衙门头上,由各衙门长官捐赠弥补。

褚英在《州县初仕小补》中说:“前后任交接,虽至亲契友,未有不芥蒂。……而家人辈不无藉词毁窗破门,甚至乘机搬运什物。致尔彼此于心耿耿,落同人话柄。”

在甘肃当过布政使(相当于副省长)的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提到,甘肃按察使明旭的母亲在衙署去世后,明旭丁忧,必须离开岗位和衙署。这个明旭本来是一个贪官,他离任时,接任者和祥,是明旭的拜把子兄弟,原为兰州道台,却迫不及待地催促明旭搬离,结果明旭走的时候,就把按察使衙门的什物窗槅,以及隔间门扇板片顶篷,一概拆毁。首县请和祥去衙署看修复情况,看到被拆毁的衙门工程浩大,急切不能完工,十分沮丧,切齿怒骂,然后就扬言明旭母亲去世后棺椁等一切都是别人所送,明旭一分钱都没有花费;而明旭也扬言和祥索要好处、收受礼金等丑事。

官员离任或去世离职后,他的私人团队主要是官亲和长随们就把官署拆了,能搬走的都搬走,能变卖的都变卖,不能变卖又搬不走的,就肆意砍伐毁坏。其原因有多种,一是认为不拆不吉祥;二是官员本质坏;三是前后任官员交接中不愉快,离任官员借机破坏报复。另外,也可能是家人长随之类贪婪,长官约束不严等等。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这样无德。黄维玉在《陆清献公莅嘉遗迹》中说:“旧例,官出署,凡署中物件,一概搬取。公出署,官物悉留于内。所携者,来时绳床竹几破笼旧箱,及图书数扛而已。观者无不叹息。公将出署,凡署中物件,概行查检,苟有缺坏者,公即买来赔补,以偿原数。”这里所说的公,就是陆陇其,是康熙时代中国著名的廉吏、学者。

(梁发芾)

(甘肃纪检监察网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