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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燃油降“份子钱” 甘肃鼓励出租车网约化


来源:凤凰网甘肃综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9〕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深化巡游出租车改革。

1.加快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结合实际,把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作为破解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关键抓手,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仍实行有偿使用或变相实行有偿使用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遗留问题;2016年8月以后新增出租车一律按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的要求规范,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与此规定不符的要抓紧整改,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2.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对本地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考虑春运、“气荒”、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有序推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市场需求关系和运营成本,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加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使用管理,确保足额落实,补贴到位。要以降低出租车“份子钱”和高额抵押金为突破口,规范承租合同(协议)。兼顾各方诉求,完善传统承租经营模式中企业和承租人经营风险共担机制,维护双方正当利益。

(二)降低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3.进一步优化出租车经营审批服务。坚决破除出租车经营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证明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

4.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出租车企业加大信贷优惠支持,进一步拓宽贷款扶持范围、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工作效率,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

5.引导出租车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支持出租车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车辆少、规模小、管理成本高的出租车企业抱团发展,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出租汽车行业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

6.合理调配巡游车与网约车运力。综合考虑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车等的出行特点,合理确定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力规模和在城市综合交通中的分担比例。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结合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保等因素,合理调节巡游车、网约车供需关系。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运力规模评估,使运力规模与当地市场需求相适应。

7.引导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竞争。网约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供需的精准匹配、高效调度,提供高质量、差异化、定制化的出行服务。在人口密集区域以及机场、火车站等枢纽地点和出行需求高峰时段,充分发挥巡游出租车供给较为充足,停、候车管理更为成熟的优势,尽快疏散人流,减少局部区域因候车无序造成的拥堵。

8.鼓励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探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约化服务,推行APP、电话、微信叫车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优势互补,减少空驶率,提升运营效率和收益,也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吸收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

(四)切实维护企业经营主体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9.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公司、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汽车承包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工会等组织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关怀帮助,督促企业改善驾驶员工作和行车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驾驶员权益。

10.优化出租车企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与出租车企业常态化沟通的渠道和机制,通过座谈会、现场调研、网络问卷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行政执法中对企业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不公平对待,保障其合法经营。

(五)深入推进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

11.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与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完善道路网络,增加配套设施,为出租汽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将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加大用地保障和财政扶持。在机场、车站、码头、景点、宾馆、商场等客流集散地按规定设立一定数量的出租汽车停靠站,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

12.规范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考核,提高出租车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整治出租车驾驶员拒载、宰客、强拼等违规经营服务行为,营造文明、优质、有序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引导出租汽车企业采取错峰交接班、错峰加气措施,有效提高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出租汽车出车率,缓解“打车难”问题。

(六)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

13.加强行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适时分析研判行业发展稳定形势,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和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和权益保障,从源头上及时就地化解各类涉稳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严防矛盾交织叠加影响稳定。

14.加强非法营运整治。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组织非法营运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平台处罚力度,整治巡游车、网约车运营管理乱象和非法经营行为,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15.切实提高矛盾化解的能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与研判,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信息发布平台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坚决防止出现大规模的停运罢运、聚集上访和极端冲突事件。

二、保障措施

1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出租汽车改革实施方案、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的市州,要充分摸清辖区行业现状,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改革措施。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市州,要加强对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情况的持续跟踪,适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实施方案和细则进行修改完善、调整优化。

17.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省市县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确保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8.健全市场信用监管。强化信息技术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并推送至省信用管理平台。推动对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增强行业监管服务透明度,营造“向上向善、诚信服务”的行业风尚。

19.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市场定位、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10日

(中国·甘肃)

[责任编辑:李果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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