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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兴陇】严守祁连山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空间违法转换


来源:兰州晨报

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要求结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原标题:禁止祁连山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和农业空间

本报讯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梁峡林)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要求结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办法(试行)》提出,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办法(试行)》强调,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农业用地要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用途。涉及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照“先补后退”的原则在农业空间补划。一般生态空间内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

[责任编辑:张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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