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易阴阳合同……兰州向13种房产中介乱象"开刀"
2019年06月15日 07:17
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欧阳海杰
从6月15日起至12月15日,兰州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13类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兰州市开展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13种房产中介违规违法行为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欧阳海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规范兰州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价格欺诈、违规销售等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从6月15日起至12月15日,兰州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13类违法违规行为。这是记者6月15日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的“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大会上获悉的。
近几年来,兰州市持续加大市场监督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但违规收取购房款、中介机构伪造个人房产信息逃避限购政策、散布谣言扰乱市场、签订阴阳合同等市场乱象仍屡禁不止。为此,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下13类违法违规行为:
1.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在住建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2.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强制交易,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发布广告,提供经纪服务;
4.怂恿客户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5.以各种理由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6.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额外收费;
7.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8.不接受交易资金监管,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9.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10.中介机构代售房源未在兰州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源挂牌(信息未核验);
11.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
12.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13.涉嫌非法集资、涉及黑恶势力等,以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据悉,本次检查采取区县自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从严从重处理,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签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让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要毫不留情,该罚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坚决把害群之马清出市场,坚决肃清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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