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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的债转股项目 80亿入股中电核


来源:澎湃新闻网

12月10日,中国人寿(601628.SH,2628.HK)披露的《关于大额未上市股权投资的信息披露公告》显示,中国人寿向国家电投下属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核”)投资80亿元,占增资后中电核的股权比例为26.76%。此次资金来源为保险责任准备金。

原标题:国寿债转股新项目:80亿入股中电核,投后持股26.76%

中国人寿的债转股项目又增加了一项。

12月10日,中国人寿(601628.SH,2628.HK)披露的《关于大额未上市股权投资的信息披露公告》显示,中国人寿向国家电投下属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核”)投资80亿元,占增资后中电核的股权比例为26.76%。此次资金来源为保险责任准备金。

中国人寿方面表示,此次出资80亿元对中电核进行增资,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系列文件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增资款用于偿还债务,助力企业降负债去杠杆,为中电核绿色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国家电投核电业务长远发展。

据了解,该债转股项目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实施。就当下而言,保险机构整体上对于债转股非常审慎,主要是国寿资产实施了五个债转股项目。在此之前,国寿资产还曾于国家电投合作了青海黄河债转股项目,而此次合作则是双方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成果。截至目前,国寿共实施川气东送公司、陕煤集团、中国重工、中国华能、黄河基金以及最新的中电核等债转股项目,总规模达到580亿元。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也重点谈及了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具体分工措施。该文件也曾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其中,第一条便提到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管理参照《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长期负债形成的长期属性的资金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周期较长的特点较为匹配。因此,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优势使其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具有相当的潜在优势,能为不良资产的跨周期处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寿险资金以长期投资为主,可以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投资理念,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的重要资金提供方。同时,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跨周期特征也有利于缓解长期保险资金的配置压力,有利于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裴自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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