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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通报1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凤凰网甘肃综合

会宁县土高山乡程塬村村委会主任任淑学违规享受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程塬村村委会副主任任淑学,在本人及其家属名下3次违规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500元。任淑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会宁县土高山乡程塬村村委会主任任淑学违规享受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程塬村村委会副主任任淑学,在本人及其家属名下3次违规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500元。任淑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会宁县大沟镇王集村对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3月,王集村在救助资金发放中,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致使王集社社长谢国金将2017至2018年5户农户3700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违规收回,又分配给其他农户。王集村党支部书记王占斌、村委会主任芦军锋、村文书张作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王宗平被告诫约谈。

3.会宁县新庄镇杨赵村党支部书记赵凤雷二次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赵凤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领取3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1500元,又以现金方式二次分配给其他建房户。赵凤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会宁县郭城驿镇扎子塬村文书赵振益虚报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9年4月,赵振益虚报12亩土地,截至2018年3月,共套取良种补贴等惠农资金1995元。赵振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会宁县土高山乡上沟村原文书张国权套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张国权在其妻子名下套取三类低保金共计1413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社道路养护费用。张国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靖远县三滩镇吴湾村违规改变救灾资金用途问题。2017年,吴湾村在救灾资金发放中,将5户900元救灾资金用于支付村文化广场健身器材安装人工费用。村党支部书记吴家瑞被诫勉谈话,三滩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朱银被警示谈话。

7.靖远县五合镇刘寨柯村低保评定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4月,刘寨柯村在低保评定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被评定为低保户,并享受低保资金5304元。五合镇包村干部、乡镇调查人员张正伟、高启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寨柯村党支部原书记金建新、原村文书刘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8.靖远县东升镇红湾村红湾社社长岳兴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0月,岳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在幼儿园任教的儿媳纳入二类低保,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650元。岳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张敬被诫勉谈话,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平,原包村领导、东升镇副镇长苗永进,现包村领导、东升镇服务中心主任张元升分别被警示谈话,分管副镇长马耀颖被约谈,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9.靖远县北滩镇粮窖村二社社长周兆成违规收取低保金问题。2009年,周兆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村民周某某低保金700元,为其他低保户治病。周兆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0.景泰县芦阳镇原镇长常蓬东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常蓬东在任芦阳镇镇长期间,从退耕还林后续建设、渠道维修、危房改造等项目中套取项目资金94.6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造成重大损失。常蓬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撤职(按副科级对待)。

11.景泰县红水镇泰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延芳对危旧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1年至2012年,泰安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刘延芳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7户村民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资金共计73500元。刘延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景泰县草窝滩镇新墩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建文违规分配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闫建文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6户危房改造户48000元补助资金平均分配给其他未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建房户。闫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白银区武川乡党员曾锡成隐瞒收入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4年10月,曾锡成(村医)隐瞒真实收入,以妻子残疾、孩子上学、家庭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为由,申请4人享受低保,自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35189元。曾锡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武川村村委会主任吴治新、时任武川乡低保专干祁万宽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4.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二社原社长张农忠违规将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销问题。张农忠在担任小水村二社社长期间,擅自将收取的33000元水费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张农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5.平川区黄峤镇文化服务中心原主任董建斌、民政所原副所长李维臣、山村上川社原社长王志和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3月,王志和新建一间车库,因其2009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便以其弟王耀和名义申报危旧房改造资金。2012年11月,李维臣组织人员对新建房屋进行验收,经董建斌说情打招呼后,验收人员对王志和提供的虚假资料进行审核,并将1.25万元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给王志和。王志和、李维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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