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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发布 需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来源:新华网

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发布会暨首届中国城市绿色金融论坛在京举行。本次发布的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是全球首份着眼于城市绿色金融落地的年度性报告,对于我国城市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原标题:国内首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发布该领域需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20日下午,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发布会暨首届中国城市绿色金融论坛在京举行。本次发布的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是全球首份着眼于城市绿色金融落地的年度性报告,对于我国城市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了解,此份报告由智库机构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编制发布。据该院院长、科技部调研室原主任胥和平介绍,绿色金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2017年是我国城市绿色金融的元年,在金融体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一年,绿色金融从此前的概念和理论研究,走向了实践探索。国务院决定在我国五个省市区,建立各有侧重的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公布了《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并批准了多个城市的绿色金融试验区方案。全国不少省区、10多个城市在很高层次上启动了绿色金融工作。在我国出现了方兴未艾的局面。

胥和平介绍说,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从2016年开始,协助我国一些城市进行绿色金融方案编制和资金筹集、项目运作工作,在实际推进绿色金融落地过程中,积累了经验,发现了问题。为了帮助更多的城市了解绿色金融、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研究院组织专家,编制了《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作为研究院的成果,今后将每年都发布该系列年度报告。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林玉介绍说,我国城市绿色金融工作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认识不统一、措施参差不齐、具体落地项目较少的现象,这说明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过程。林玉表示,《中国城市绿色金融报告(2017)》就我国下一步城市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了如下建议,供有志于从事绿色金融工作的市长们参考:

一、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是持久战,绿色金融工作不可片面强调引入低成本资金

有意做绿色金融的市长们,首先要明确以下几个基本的问题:(1)绿色金融本身是新型金融服务,它与绿色金融体系整个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因此,绿色金融体系是生产关系建设的范畴,不等于绿色资金。(2)绿色金融重在探索和创新。金融体系建设,一般说来,不是地方政府研究的事情。进行绿色金融试验的城市,主要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把新提法、新事物、新产品、新业态,在本地先行先试,找出问题、反映出问题,然后和监管部门一起解决问题。(3)绿色金融可以为本地绿色产业带来绿色资金。绿色资金是结果,绿色金融体系是过程。过程做好了,获得大量绿色资金,是水到渠成的事情。(4)绿色金融不是金融部门一家的事情。既然绿色金融是系统的制度建设,就牵涉到本地金融产业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本地绿色产业梳理、本地绿色投融资平台建设、跨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多方面的内容,可以说是牵涉全局的大事。因此,有必要建立高层次的领导机构,以及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5)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需要时间,是个艰苦的“持久战”。

二、在引进绿色资金过程中,要按绿色金融市场的规则办事

有项目的缺资金,有资金的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这大概是各地投融资界、尤其是绿色产业投资的一个共同感觉。这里固然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是更关键的,归根结底,还是需要资金的项目达不到资金方的要求,也就是不能满足金融圈的规则。

一方面,要理解和尊重金融市场的大规则。要充分认识到,过去几年仅靠“政府背书、平台兜底”就能获得百亿级表外融资的激进负债时代已经去了。政府的债务是政府的,企业的债务是企业的,从对“政府信用、平台信用”的关注转向对“企业信用、资产信用”的考量,这就是新时代金融市场的大规则,绿色金融也要遵循这个规则。

另一方面,也要理解和尊重绿色金融市场的小规则。

绿色金融项目有准入规则。例如,《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列举了五大类产业,可谓具体和明确,超出这个范围臆造出来的绿色产业,则很难通过公开资本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又如绿色信贷关注发行方的主体信用,绿色债券的发行额度要受发行主体净资产规模的限制,绿色资产证券化特别关注底层资产的权属和现金流等等。抛开具体的绿色金融工具的具体规则谈项目,也注定是空谈。

三、要做好市场体系对接的基础性工作

绿色金融要与地方经济对接,首先要梳理地方最优质的可以用来吸引社会绿色资金的资源。城市是要拿项目融资的,无论谁来投资,都要说清楚最基本的产权、收入、成本、投资收益划分等问题。然后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合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市场化的基础工作,实际上是生产关系的调整,是真刀真枪的利益调整。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对此,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有担当精神,直面矛盾,勇往直前。另一方面也要有必要的耐心,工作要细,方案要周密,这样才容易推进。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对接的绿色产业建设。

四、绿色产业梳理是地方政府绿色金融工作的核心内容

绿色产业不是环保产业的概念,凡是与传统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比起来,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污染物或者碳排放的,都可以叫绿色产业。小到一个旅游项目,大到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都是绿色产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梳理绿色产业、绿色资金的总需求,再按照需求,匹配各类绿色资金,是城市绿色金融的基础性工作和核心内容。

报告建议由金融机构协助梳理产业、打造投资产品、出具投资方案,就可以避免出现“一拨人做方案,让另外一拨人去投资”的尴尬局面。资金就更有着落,项目就更扎实,发展就更有新意。

五、要大胆创新,体现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特点

在绿金的先行先试问题上,要辩证看待。一方面,要反对激进冒失、松懈风险防范、违背金融和经济规律。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所谓创新就是对旧有的制度、政策、做法甚至法律的革新。如果完全按照既有的一套规制来约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那绿色金融一开始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因此,综合两面的情况,现在是传统的呼声很高、创新的力量弱。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要鼓励大胆创新、敢于担当,这才是国务院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本意。

同时,本报告还对国家加大对城市绿色金融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地方的指导,要告诉这些城市,哪些是可以研究探索的、哪些是红线不可逾越的。从现有的文件看,仍然显得笼统。

二是要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城市的金融容忍度研究。当前,风险防控是金融业的主题词,说容忍度似乎不合时宜。然而,绿色产业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弱小的、不完整的、信用逻辑不清晰的。这时候如果套用既有的规则制度,绿色产业就会发展缓慢,一个地方就会错失发展机遇,宏观经济动能转换就会变慢。

因此,在对绿色金融的容忍度方面,要进行慎重研究。这一方面,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和机构进行探讨。目前,金融系统利润畸高,适当向绿色产业转移,不是不可能。

三是要加大对共性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指导

在建设绿色金融城市的过程中,很多城市遇到共同的问题。譬如绿色产业梳理,产业与资金的对接,智库的选择,重点项目的实施,人才和智力引进,指数和评价系统建设,绿色金融对外合作等。这些问题可以由有关部门牵头,吸收好的经验,形成模式和方法。以固定的工作模式,把这些模式和方法推广下去。这样,城市绿色金融的发展速度,会大大加强。

四要鼓励更多城市加入绿色金融事业。目前虽然全国有不少城市在从事绿色金融工作,从全国整体来说,绿色金融还没形成气候;多数城市对绿色金融不了解、不参与。因此,建议国家或者尽快公布第二、第三批绿色金融国家级示范区,或者鼓励地方政府自行建设自己的绿色金融示范县、示范项目。

此次论坛由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主持。论坛吸引了多位金融界和学术界大咖参会。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开发金融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李吉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裁张晓松,河北金融学院副校长韩景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等嘉宾在会上发言。与会嘉宾对我国智库机构编制此类报告,表示高度赞赏,并就今后我国城市绿色金融工作如何迈上大台阶,进行了讨论。

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原局长、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主任白津夫,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研究院监事会主席李国斌,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研究院顾问孙耀唯等。

来自金融界、地方政府、学术界及媒体的近百位嘉宾,参加了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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